凉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中心招考简章
根据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中心将于2009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
     本次在编制内面向凉山州内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江苏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等具体要求见《凉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1530日至1979530日出生的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凉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
     报名时间为 2009 6 1 日起至  2009 6 5    日止。
报名按凉山州人事局公告规定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二)提交资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在职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占总分
50%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向社会公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总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100,占笔试成绩的10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 2009 6 27日上午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 政策性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时,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
折合后总成绩加1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        2009629日至73日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原件送交至凉山州人口计生委,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根据每个职位的面试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7天内向凉山州人口计生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查分。
    1.资格复审。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凉山州人口计生委将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所有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凉山州人口计生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统一颁发《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
面试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接到通知后到凉山州人口计生委报到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具体面试时间在《面试通知书》上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成绩公布
     考生的总成绩将于2009724日在州人事局、州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栏、四川省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招聘职位数额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主管部门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核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空额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凉山人事人才网、州人事局、州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栏同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各主管部门通知。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刘康林    陈建祥                 
3235377
监督电话: 3223668
本简单由凉山州人口和计生委负责解释。
附件:《凉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009420
凉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中心2009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职位名称
招考
职位
开考比
 
范围
学历
专业
其他
备注
主管单位
名额
编码
例人数
 
对象
条件
计算机信息管理
2
192901
6
州计生信息中心
面向州内(18-30周岁)在职、非在职人员
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
 
 
凉山州人口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