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推进普法法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9.07.23
【字 号】津药监法〔2019〕19号
【施行日期】2019.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药监法〔2019〕19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监管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2019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已经局2019年第1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依据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7月23日
天津公务员管理局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2019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药品监管的法治化水平,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 突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的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建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责任部门:机关党办)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深入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统筹推进
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部门:机关党办、法规处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责任部门:机关党办)
  (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宪法宣传对机关和基层的广泛覆盖,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促进法治信仰内化成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组织开展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贯彻新发展理念”网上专题学习,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任部门:法规处、各处室、各监管办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与人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利用“6˙26禁毒日”“安全用药月”等宣传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中,加强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部门:各处室、各监管办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场监管局)
  二、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六)推进全体公民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两品一械”监管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主题鲜明、内容突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人民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治服务,增进社会各界对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的了解,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提升人民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各监管办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场监管局)
  (七)面向市场主体普法宣传。以增强市场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两法两条例”制修订后的主题宣传,强化市场主体第一
责任人责任;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责任部门:各业务处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八)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全面落实《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年终述法、旁听庭审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按照规定扩大参加学习考试人员范围,增强学法用法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积极普法,以实际行动带动全体工作人员遵法守法。(责任部门:法规处、机关党办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两品一械”监管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系列教育培训,举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许可审批、证后监管、抽检规范等安全监管系列培训,开展稽查执法办案等执法实务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学习培训,系统学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法律知识。根
据工作需要,完善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确保2019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40学时。(责任部门:机关党办、法规处、各业务处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深化法治天津建设
  (十)落实好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完成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涉及药品监管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定期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各相关业务处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药品监管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推进药品监管法治文化建设。以重要纪念日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药品监管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全系统自觉形成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价值观和道德素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组织开展药品监管法治文化作品创
作活动,参与第三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责任部门:机关党办、综合处、法规处、各业务处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各监管办)
  四、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十二)完善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制定《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详见附件),根据普法重点内容,全面落实普法责任。组织开展落实普法责任“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一次以案释法活动,开展一次法治宣讲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深度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过程中,继续推动说理式执法,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以广泛普法推动公正执法。(责任部门:法规处、各业务处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各监管办)
  (十三)推行“智慧普法”机制。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模式,发挥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普法宣传作用,大力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为人民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服务。(责任部门:综合处、法规处、各业务处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各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