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田力普、甘绍宁在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0.11.19
【文 号】
【施行日期】2010.11.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田力普、甘绍宁在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
  2010年11月12日,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在天津市召开,田力普局长在会上发表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大力加强执法工作,共同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的重要讲话,甘绍宁副局长作了会议总结讲话。现将这两个讲话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大力加强执法工作,共同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田 力 普
  (2010年11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本系统执法工作,动员部署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提出加强本系统执法工作的新举措。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情况,并着重谈三点意见。
  一、全系统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央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安排,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执法协作,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和日常执法工作,持续深化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优势进一步发挥
  一年来,我局根据中央新部署,结合形势新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局执法工作的政策
引导、统筹安排和指导督查工作,印发了《2010年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工作安排》、《2010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2010年上海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统一部署本系统执法维权工作,结合当前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指导推进地方局执法工作,地方局根据部署,及时安排有关执法工作,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工作一盘棋局面进一步巩固。
  新实施的专利法将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合并为假冒专利行为,对查处上述行为增加了查封、扣押的执法手段,为加强专利执法提供了一定法律依据。我局依据新修改的专利法和实施细则,正在修订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积极研究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加快建立健全执法协作、展会保护、信息报送、档案管理、执法督导及办案支持等各项执法工作制度。今年10月,我局制定出台了《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示范文本)(试行)》。这些工作是全系统多年执法实践经验沉淀积累的结果,也是我局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
  各地也非常重视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截至目前,已有26个省区市、11个城市人大颁布了
专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个省区市、3个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专利保护办法等地方性规章,10余个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专利执法办案操作性规范。今年5月出台的《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作为国内第一部地方性知识产权工作综合法规,在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执法与维权援助、财政专项资金、奖励制度和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等方面体现了地方特。广东省局率先印发并在全省推行《广东省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就本省专利行政执法程序提出了详尽的要求,在细化执法程序方面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江苏省局制定了《江苏省专利行政执法规程》,按照“有诉必接、有案必立、有立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推进目标责任制,严格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加强对各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管理。浙江省局重点推进了县(市、区)专利行政委托执法试点工作,截止至2009年底,开展委托执法的县(市、区)占全省的53%,各县级专利管理机关利用地域优势,发挥行政执法快、捷、便的特点,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处理某些案件时采取当场送达、当场调查、当场调解的“三当场”办案方式及时调解专利纠纷案件。安徽省局建立健全了执法责任制度,有效指导和推动了各地级市的执法工作,全省专利执法办案工作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执法能力不断提高
  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方面,北京、天津、上海等26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机构积极有效地开展了相关协调工作;不少地方知识产权局,通过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或办公会议等议事机制,及时推进了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调工作。
  我局通过推进专利行政执法的“5·26”工程,推动了专利执法的队伍建设、条件建设、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已有54个地方知识产权局进入“5·26”工程。我局还积极利用各界优势资源,深入开展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建设工作,遴选了38家司法机构、研究开发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进入了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为专利执法工作提供外部支持。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分层次、分地区、分领域地参加执法培训班、专题研讨会、案例论证会等,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我局主办了两期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并支持指导地方举办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使八百余名新上岗的专利执法人员得到了培训并获得了专利行政执法证。
  各地方局积极推进了执法体系建设。部分地方局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强化了执法职能,增加了执法编制,设立了执法大队。例如,江苏省局今年新成立了专门的执法处,增加了专
职执法人员。山东省局成立了专利行政执法总队,各地市局成立了执法大队,有力推动了执法队伍建设。湖南省除了省局早已成立专门的执法处外,14个市州中10个市局设立了执法科室,配备了专职执法人员,并通过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为市州局和省局执法处配备执法车16辆。浙江省局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已将执法车辆配置到县级市。
  (三)不断深化执法协作,执法效果持续提升
  一年来,执法协作机制不断深化。根据我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各地方局开展了多种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天津市局与市高院建立了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在资源共享、培训交流、统一执法标准以及联动调解纠纷等方面加强了合作。浙江、河南等省不断完善公安驻知识产权局联络室制度,河南省局联合公安厅定期召开执法协调会与表彰会。重庆局组织建立了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协调机制,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武汉市局与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在查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规定》,与市中院出台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司法救济与行政救济对接的暂行规定》,与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中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的意见(试行)》,在跨部门执法协作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深层次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
探索。绵阳市局与市中院、新闻出版局、农业局、工商局联合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
  在全国专利执法协作机制的基础上,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中部十六省市、西部十二省市、东北三省等多个跨省专利执法协作机制不断深化,粤东五市、川北八市(州)、河南全省各市及湖南长株潭等省内执法协作机制逐步完善,在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案件移交、处理决定方面开展深层次的执法协作,有效加强了知识产权执法信息交流和执法协作,提高了办案效率,形成了打击合力。
  (四)大力开展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执法工作成效不断增强
  今年初,我局对全系统开展执法维权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方局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制定本地行动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并及时上报。
  根据行动方案,各地方局在“4·26”至“5·26”期间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集中行动与“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统一行动。天津、辽宁、贵州以及成都、郑州、乌鲁木齐、潍坊、新乡、南阳等局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案件多发地区、生产流通环节加大集中执
法力度,增加执法检查次数。河北、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云南等局创新工作模式,采取省、市、区(县)三级联合执法行动。针对涉及专利的案件,北京局、湖北局、武汉局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深化合作,推动及时立案与快速侦破。北京、烟台、汕头等维权援助中心举办了大规模的开放日活动。湖南等局通过开展执法督导工作,加强了对市级局执法工作的指导力度。
  做好上海世博会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是今年全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提前部署,有序推进。今年4月,我局组织召开上海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研讨会,会后及时印发了工作方案,专门就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上海市局将世博会专利保护为重要抓手,依托长三角和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平台,快速应对和处置有关突发事件,开展了“迎世博保护知识产权600天专项行动”。“12330”成为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指定渠道,统一接收、分送处理,及时回应各类知识产权的举报投诉。浙江、河南、湖北、陕西等省局积极协调省内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世博会执法维权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