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
同族专利的概念
    专利权人就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称为专利权。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包括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两部分。专利申请权,又称为先申请权,指依照专利法规定,就已经存在的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专利申请必须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符合专利授予的条件。但不是任何发明创造都可以申请专利。同族专利是与授予的专利相同的技术方案,在一定时间内没有一项相同的,则专利局将授予该技术方案的发明专利权。
    同族专利权,是指申请了相同或者相近的发明专利后,因某种原因而授予他人的与该专利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技术方案,即“同族专利”。为防止侵犯别人的权利,专利权人应及时在第一时间内停止使用该专利技术,并与专利发明人沟通,要求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否则,专利权人的专利很容易落入到对方手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际生活中,有许多企业因此被专利侵权,其损失难以估计,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专利审查协作中心主任毛其智指出:“只有形成创新能力,才能维护我们的核心专利权,才能使我们的科研成果不会落入到他人手中。”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尽早设立“专利池”。这里的“池”就是专利
公共池。专利公共池就是专利权人将自己的发明创造申请了专利,专利审批机关在审批的时候将这些专利全部放到公共池中,谁如果想使用就得交一定费用获得授权。目前,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普遍设立了专利公共池制度。
    同族专利权,还有另外一个概念叫做“代理权”,代理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将其在专利上享有的权利转移给另一个人。从技术角度讲,代理权具体表现为专利权人授予受托人在一定期限内的独占权,受托人可以在代理权范围内实施专利,而无需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目前世界各国采取两种模式:( 1)欧洲模式,主要为英国。( 2)美国模式,主要为美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权的保护时间过长,不利于激励人们进行发明创造,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人力、物力有限,如果专利权人执意要保护长达20年、甚至是永久的专利权,那么其专利权就成为该国竞争优势的有效源泉,其结果是发达国家将保护较短期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