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86号――关于开通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电子请求系统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3.04.17
【文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86号
【施行日期】2013.04.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执法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186号)
  为了方便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当事人,提高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处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和《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开通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电子请求系统。自2013年4月26日起,专利申请人可以以电子文件形式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针对该日或以后提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专利权人可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办理复审或者无效宣告手续的程序和要求,参照《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执行。无法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的证据或者实物,可以单独提交至专利复审委员会。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