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964号(科学技术类17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9.08.23
【文 号】国知发运函字〔2019〕174号
【施行日期】2019.08.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2964号(科学技术类178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知发运函字〔2019〕174号
李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结合财政部、银保监会、港澳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
  一是支持广东有关平台建设。在中央财政支持下,我局先后支持珠海市、深圳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金融创新(横琴)特试点平台、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积极对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圈,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截至2018年底,横琴平台注册会员超过24万个,在售各类知识产权资产近10万件,2018年促成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超过5亿元,较上年度翻一番。2018年12月,南方运营中心正式挂牌运行,各项运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二是拓展平台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国家平台等现有平台的作用,为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业务培训、信息共享、平台搭建、运营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如,利用国家平台大数据发布城市创新指数等报告,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举办多期知识产权运营培训班,为企业提供相关业务培训;支持地方开展平台搭建工作,为厦门、淄博等地规划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组建中国知识产权发展联盟,整合知识产权运营资源,促进行业合作交流。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布局,积极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运营服务能力,促进粤港澳经济技术交流合作与创新。
  二、 关于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
  2013年2月,原银监会会同原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6号),作为指导推动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分别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业务授权、业务流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外部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监管要求。2014年1月,原银
监会与人民银行、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4〕9号),引导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2017年2月,原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4号),进一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截至2019年3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户数约6448户,比2018年初增加1200余户;融资余额984.69亿元,比2018年初增长近一倍。自2017年以来,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826.65亿元。
  2015年,我局会同财政部,支持广东、山东、四川、辽宁等省份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提高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积极性。2018年,4个试点省质押项目共计1361项,增幅达27.2%.在我局和有关部委的推动下,各地纷纷制定出台了促进质押融资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经费投入,以贴息、购买中介服务、担保补贴等多种形式促进质押融资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银保监会、财政部等部门继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支持
财政与金融联动,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
  三、 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我局高度重视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人才交流培训,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主题,聚焦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各环节,针对三地知识产权培训需求,广泛开展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一是每年与港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保持2-3次会面,协调内地与港澳知识产权工作政策,回顾合作文件的落实情况,规划未来工作开展。二是依托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定期为港澳知识产权界人士提供审查培训。2017年以来,每年举办知识产权运营进阶式培训班,累计培养知识产权运营骨干人才超过300名。三是积极支持广东开展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将岗位培养与实践培训相结合,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培训;支持指导广东建设知识产权专家库,鼓励港澳地区青年参加广东举办的专利代理人考前培训,不断促进三地知识产权资源共建共享,为提升区域竞争力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学科建设,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对粤港澳大湾区给予人才政策和培训上的倾斜,助推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建设。
  四、关于不断增强运营服务活力
  一是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知识产权运营。2014年以来,会同财政部启动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工作,中央财政服务业资金持续投入,以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推动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积极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知识产权运营的积极性。在财政资金引导下,社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不断涌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到的知识产权(专利)交易运营相关机构超过300家。二是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2015-2016年,分两批支持20个省市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目前,已陆续投入运营,实际募集资金近43亿元,现已投出项目31个,投资金额超过4.5亿元,有力促进了新技术应用和运营服务模式创新。三是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大做强。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15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做大做强,2018年,15家机构营业收入超过4.6亿元,促成质押金额超过11亿元,收储发明专利超过10万件。2017-2019年,分三批支持26个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每个城市培育5家以上规模
较大、能力突出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截至2018年底,前两批16个城市已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超过40个。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坚持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互补互促,激发市场主体内在动力和运营活力,不断拓宽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主体和服务模式。
  五、关于建立三地运营服务合作机制
  2017年,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关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安排》,明确了未来内地与香港特区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方向和内容,提升了双方合作的层次。积极支持粤港、粤澳及粤港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开展交流合作,巩固合作成果,提升合作层次,拓展合作领域,努力推动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打开新局面。一是指导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参与举办2018年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论坛等活动。二是2018-2019年先后支持深圳、广州、东莞等市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知识产权运营高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效应,为大湾区知识产权运营注入动力。三是支持三地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提升创新主体专利培育布局水平,促进大湾区知识产权运营
交流和项目合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合作机制,构建多元化运营服务体系,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贸易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