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法制博览2019年05月(下)
电学领域、通信领域实用新型专利保护
体的理解与分析
彭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天津300304摘要: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量持续上涨,其中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占全部专利申请量的近半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虽多,但不是所有的发明创造均是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本文首先介绍《专利法》对发明创造保护的类型;其次介绍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对客体的要求;再次针对实用新型客体的认定进行详细的分析,着重分析电学领域、通信领域实用新型专利的客体问题;最后提出包含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和/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建议。
关键词: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计算机程序
中图分类号:D923.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5-0089-02
作者简介:彭博(1990-),男,汉族,陕西宝鸡人,硕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工程师,主要从事通信领域专利审查工作。
一、引言
我国的专利保护政策越来越完善,大家的专利意识也越来越强,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
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专利申请中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12.27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正)(以下简称《专利法》),我国《专利法》对发明创造
的保护类型分为三种,分别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和外观设计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显示,2018
年中国专利申请数量合计4323112件,其中发明类专
利申请量为1542002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为2072311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为708799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占所有专利申请量的近半数,可
见申请人对实用新型专利十分看重。
二、《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客体的规定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使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对比以上两条款项,可以发现以下几个区别:发明专利可以保护方法,但实用新型专利不保护方法;实用新型对于产品的保护仅限制在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发明专利可以保护的客体范围更广。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包含因客体问题而被驳回的申请。上述被驳回的申请中一部分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但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若该部分发明创造选择申请发明专利,那么,其至少不会因为客体原因导致驳回,增加发明创造被保护的可能性。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专利的
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客体在符合专利法第五条,
第二十五条的情况下,还需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是否
为产品;是否为形状和/或构造;是否为技术方案。专
利实务中“是否为形状和/或构造”、“是否为技术方案”较好判断,不在此处展开;“是否为产品”在专利实务中较难判断,因此,下文对其详细分析。
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1]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保护的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手工业方法等产业方法制造的,可以重复生产的产品,其可以是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产品的局部或者部分。一切未经人工制造或加工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未经加工的铁矿石、天然的贝壳等。方法也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制造方法、使用方法、处理方法、通讯方法、计算机程序等。
三、电学领域、通信领域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
在发明创造的多个领域中,有两个领域经常需要对含有计算机程序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客体判断,分别是电学领域和通信领域。计算机程序的改进属于方法的改进,对于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含有计算机程序的改进是实用新型专利客体判断的难点。含有计算机程序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分为三类:仅包含计算机程序的改进;仅包含硬件的改进;既包含硬件的改进、也包含计算机程序的改进。下面对上述三类含有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申请的客体问题进行分析。
(一)仅包含计算机程序的改进
仅包含计算机程序的改进是分析发明创造之后得出的结论。仅包含计算机程序改进的发明创造一般分为两类:一类在权利要求中明确写明计算机程序的步骤;另一类在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性模块方式描述产品,没有写明方法步骤,但实际上发明创造是由计算机程序实现的。权利要求中写明计算机程序步
骤的客体问题较好判断,而功能性模块方式描述的权利要求不易判断。功能性模块方式书写的权利要求式中看似为硬件改进,但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权利要求书以及说明书记载的整体技术方案进行分析判断,其实质是计算机程序的改进,是方法的改进,不是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2]。案例1对其进行举例分析。
[案例1]
权利要求:“一种监控图像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处理设备中安装有图像分割器、特征参数提取装置、特征参数判定装置、人脸识别装置、缺陷像素检测单元、边缘检测单元、图像锐化装置、图像恢复装置、帧缓存处理器、存储模块和数字信号处理器。
根据说明书的记载,现有的监控系统,当拍摄的人处于运动状态时,摄像头拍摄的影像不清楚,该发明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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