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2.07
【字 号】内政发〔2020〕21号
【施行日期】2020.1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服务贸易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自治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48号)精神,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我区外贸提质增效,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贸易质量和效益,增强贸易创新能力和发展动力,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切实推进我区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区外贸进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国际市场更加多元化,经营主体创新能力
、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外贸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增强。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5%,总值达1250亿元,外贸依存度达到7%左右;我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达到800亿元,较2020年增长12.5%。到2022年底,加工贸易占比达到15%以上;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额达到150亿元以上,其中,落地加工规模达到100亿元,拉动边境贸易占比达到40%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力争突破50亿元;市场采购贸易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全区有外贸实绩企业力争超过2600家,其中,出口额超亿元企业60家,进口额超亿元企业110家。在外贸重点盟市培育10家以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努力扩大服务覆盖面,带动更多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达到15个以上,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达到10个以上。培育内蒙古自主出口品牌100个,自主品牌产品出口额占比达到5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1.夯实贸易发展产业基础。推进贸易和产业协调发展,促进贸易与产业互动。巩固外贸传统产业优势,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能源、化工、冶金
、建材、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增强产业竞争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打造一批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蒙中医药产业集,推动我区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化、服务化方向迈进,实现产业多元、产业延伸、产业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推动新兴产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牧厅,内蒙古贸促会)
  2.提高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贸易有机融合,鼓励企业开展面向国际市场的研发创新,扩大出口产品附加值。支持企业开展认证活动,推动一批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参与国家间质量技术基础建设领域交流,在标准、认证认可等方面共享经验,开展合作,提升相关标准一致性认同程度。支持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与国际标准接轨,增强国际竞争力。建立健全食品、农产品、药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深入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厅)
  3.加快自主品牌培育。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研究制定“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行动计划”。搭建品牌宣传平台,在境内外重点展会开展内蒙古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活动,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市场宣传我区自主品牌;创建线上内蒙古品牌体验中心;鼓励自主品牌企业利用“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拓展海外市场,打通线上销售渠道。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深入推进“线上一国一展”,通过国内商协会、驻外机构、海外中资企业协会,积极对接外国协会,帮助企业在线上线下对接更多海外买家,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品牌推广、市场开拓活动及“蒙”字标认证,提升“蒙字号”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农牧厅)
  (二)优化贸易结构,提高贸易发展质量效益。
  4.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完善自治区同俄蒙经贸合作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重点开拓中蒙俄经济走廊延伸国家市场,扩大与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等国家的贸易规模。加强与日韩的交流合作,打造面向东北亚开放的新窗口;巩固内蒙古与港澳经贸活动成果,密切同港澳台及东南亚的交流合作,拓展向南开放的新空间。加强同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经贸
往来,构筑向东盟开放的国际经贸大通道。贯彻落实国家自贸区战略,加强已实施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推广工作,提升自贸协定利用率,助力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贸促会)
  5.优化区域布局。支持各盟市发挥各自优势,做大做强地方优势特产业,鼓励地区优势特产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培育壮大外贸经营主体,支持有外贸发展潜力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旗县培育外向型产业,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稳住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等外贸重点盟市贸易规模。支持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充分结合产业优势、产业特点,挖掘外贸潜力,加快产业国际化发展,引导支持企业扩大自主出口。(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6.优化经营主体。鼓励外贸企业强强联合,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和企业集。鼓励钢铁、羊绒、乳制品、生物医药等行业领军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走“专精特新”国际化之路。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有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重点市场建设
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继续推进四个一批(激活优化一批、巩固提升一批、承接引进一批、鼓励支持一批)工程,大力发展中小外贸企业,不断扩大有实绩业务的外贸队伍。(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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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优化商品结构。鼓励企业发展高质量、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加快智能制造发展,逐步从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品牌经营等环节攀升,不断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支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高成长性化工产品、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等产品出口;引导纺织服装、农畜加工产品、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在品牌出海、市场营销、产业链延伸等方面抱团发展、良性竞争,稳步形成以传统骨干产品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产品及机电产品的出口为引领的出口产品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8.优化贸易方式。做强一般贸易,提升一般贸易出口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加快由简单的产品供给商向产品组合供给商转型,实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相互促进。加快发展加工贸易一体化,大力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加工贸易项目;鼓励现有加工贸易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积极发展维修、再制造、检测等业务,利用互联
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完善监管,推动产业链升级;用好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平台优势,积极承接京津冀、长三角地区加工贸易转移,重点承接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扩大加工贸易规模。创新边境贸易发展,扩大边民互市贸易区进口规模,推动二连浩特边民互市贸易区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业务,加强粮食、钾肥等大宗商品进口落地加工,推进木材加工提档升级和有金属仓储物流平台建设。推动鄂尔多斯市二手车出口试点工作。支持满洲里市和二连浩特市开展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增值税无票免税试点,推动建设两个市场,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升边境贸易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内蒙古税务局)
  (三)促进均衡协调,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
  9.积极扩大进口。根据自治区产业发展需要,鼓励企业扩大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产业转型升级所需先进技术、设备和服务体系的进口。稳固能源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有条件的口岸增加进口商品品类,申建进口指定监管场地。创新满洲里口岸汽车平行进口监管服务体制,发展汽车保税仓储。积极
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日用消费品、医药、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加强进口分销渠道的合作与建设,完善分销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