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22年招收硕⼠研究⽣招⽣简章
⼀、研究院简介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商务部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商务部研究院的前⾝是1948年8⽉创建于⾹港的中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在7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研究院⼈求真务实、积极进取,为我国商务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声誉。⽬前商务部研究院设有38个部门,其中21个研究所,17个研究中⼼,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经济合作、多双边经贸往来及流通消费等五⼤领域的研究和咨询,其研究成果直接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地⽅决策部门的经济外交、政策出台、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建议、调研评估和实施⽅案。2015年研究院⼊选中央确⽴的⾸批国家⾼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商务部研究院1981年获批研究⽣学位授权和招⽣资格,1982年开始招⽣。近40年来,研究院依托⾃⾝雄厚的科研⼒量和⾼⽔平师资队伍,秉承严格选才、育⼈为本、学研融合、开放合作的办学理念,以培养⾼质量⼈才为宗旨,以提⾼研究应⽤⽔平为⽬标,逐渐形成了⾃⾝的学科特⾊和优势。研究院⽬前拥有应⽤经济学和农林经济管理硕⼠学位⼀级学科授权点;国际商务、⾦融和⼯商管理硕⼠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学科门类。研究院拥有⼀⽀⾼职称、⾼学历、专业化、年轻化的专任导师队伍,硕⼠研究⽣指导教师中50%拥有博⼠学位,具有⾼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93%,⼤部分导师具有
海外留学、进修经历,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占66%。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30余⼈,科研实⼒雄厚,教学⽔平领先。研究院每年承担国家、各部委、地⽅政府及⼤型企业重⼤决策咨询论证项⽬和前瞻性、战略性、国际性的应⽤课题,具有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强⼤学科优势,同时把研究⽣教育培养与国家重⼤战略科研任务对接,为学⽣提供参与重⼤科研实践和课题研究的⾼⽔平、专业化平台。研究院以开放式国际化为办学⽬标,以打造具有国际战略思维和决策能⼒的精英⼈才为培养模式,以服务国际、国内商务领域为培养特⾊,为我国政府机构、驻外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教学单位培养了⼀批⾼端专业⼈才,在经济、国际贸易、国际商务、⾦融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
⼆、培养⽬标
研究院致⼒于培养热爱祖国,德才兼备,系统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分析能⼒、跨⽂化沟通能⼒和社会适应能⼒,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从事经济、商务和管理领域科学研究、教学、管理⼯作或独⽴担负专门技术⼯作的学术与应⽤复合型国际化⾼级专业⼈才。
三、招⽣专业和招⽣计划
2022年研究院招⽣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件为准。
具体招收专业和各专业招⽣⼈数详见附件《2022年硕⼠研究⽣招⽣专业⽬录》,其中所列拟招收总⼈数189⼈(含拟接收推免⽣⼈数)仅供参考,各专业最终招⽣⼈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计划、实际录取推免⽣⼈数以及当年的⽣源情况有所调整。
四、招⽣信息
研究院硕⼠研究⽣招⽣信息均在院⽹上发布,考⽣可随时登录研究院⽹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五、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招⽣考试
(⼀)中华⼈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三)⾝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研究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学业⽔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含普通⾼校、成⼈⾼校、普通⾼校举办的成⼈⾼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及⾃学考试和⽹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录取当年⼊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之⽇,下同)或2年以上的⼈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份报考:
(1)全国⼤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平;
(2)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
(3)同等学⼒考⽣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学本科主⼲课程。
4.已获硕⼠、博⼠学位的⼈员。
在校研究⽣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考⼯商管理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招⽣考试:
(⼀)中华⼈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研究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获国家承认的⼤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以上⼯作经验的⼈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专毕业学历或⼤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并有5年以上⼯作经验的⼈员;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学位或博⼠学位后有2年以上⼯作经验的⼈员。
⼯商管理硕⼠专业学位研究⽣相关考试招⽣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步规范⼯商管理硕⼠专业学位研究⽣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
七、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上报名和⽹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研究⽣招⽣考试的考⽣均须进⾏⽹上报名,并在⽹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报信息和采集本⼈图像等相关电⼦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上报名和⽹上确认(现场确认)⼿续。其他考⽣(含⼯商管理专业学位考⽣)应选择⼯作或户⼝所在地省级教育招⽣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上报名和⽹上确认(现场确认)⼿续。
(⼀)报名时间:
1.⽹上报名时间:2021年10⽉5⽇⾄10⽉25⽇,每天9:00—22:00。⽹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24⽇⾄9⽉27⽇,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报名时只填报⼀个招⽣单位的⼀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进⼊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可通过“研招⽹”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主多次平⾏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应按招⽣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要准确填写本⼈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等学校招⽣考试、全国硕⼠研究⽣招⽣考试、⾼等教育⾃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等学校招⽣违规⾏为处理暂⾏办法》严肃处理。
7.考⽣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本⼈承担。
8.考⽣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因⽹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本⼈承担。
(⼆)⽹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不含推免⽣)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考⽣⽹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居民⾝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持学⽣证)和⽹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作⼈员进⾏核对。
3.所有考⽣均应当对本⼈⽹上报名信息进⾏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确认后⼀律不作修改,因考⽣填写错误引起的⼀切后果由其⾃⾏承担。
4.考⽣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办理报考⼿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5.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本⼈图像等相关电⼦信息。
⼋、考⽣报考资格审查
研究⽣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的居民⾝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资格进⾏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九、初试
(⼀)考⽣应当在2021年12⽉18⽇⾄12⽉27⽇期间,凭⽹报⽤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A4幅⾯⽩纸打印,正、反两⾯在使⽤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报名时须签署《考⽣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及科⽬安排
2021年12⽉25⽇⾄26⽇(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期举⾏的研究⽣⼊学考试,国家⼀律不予承认。
12⽉25⽇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
12⽉25⽇下午:外国语
12⽉26⽇上午:业务课⼀
12⽉26⽇下午:业务课⼆
(四)考⽣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级教育招⽣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初试成绩由研究院研究⽣院负责通知。
⼗、复试
(⼀)复试预计2022年3⽉中下旬或4⽉上旬进⾏。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重点考查考⽣的创新能⼒、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式采取⾯试或笔试与⾯试相结合,不指定参考书⽬。复试时间及地点另⾏通知。
(⼆)以同等学⼒报考的考⽣,须加试(笔试)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课程。报考⼯商管理硕⼠的同等学⼒考⽣可以不加试。
(三)⼯商管理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研究院在复试中进⾏,成绩计⼊复试总成绩。
(四)研究院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届时将结合研究院当年硕⼠研究⽣年度招⽣计划、初试成绩和⽣源情况,确定考⽣进⼊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例⼀般不低于120%。
⼗⼀、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研究院录取的考⽣可以联系其他招⽣单位进⾏调剂录取;研究院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也接收外单位调剂考⽣。调剂⼯作办法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提前公布。
⼗⼆、体检
考⽣体检⼯作由研究院在考⽣拟录取后组织进⾏,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研究院在研究⽣招⽣⼯作领导⼩组的统⼀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研究院招⽣计划、考⽣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为的考⽣,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习⽅式和学习年限
全⽇制硕⼠研究⽣,学制2年,学习年限4年
⾮全⽇制硕⼠研究⽣,学制2-4年
⼗五、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学术学位硕⼠研究⽣ 8000元/⽣/学年(全⽇制)
专业学位硕⼠研究⽣(⼯商管理硕⼠除外)3万元/⽣/学年
⼯商管理硕⼠研究⽣ 9.8万元/⽣/学年(拟定)
最终执⾏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按照研究院制定的研究⽣奖助制度,对纳⼊奖助范围的全⽇制硕⼠⽣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同时还设⽴国家奖学⾦、学业奖学⾦、科研奖学⾦等奖助措施,相关信息查看研究院官⽹。
⼗六、住宿
全⽇制硕⼠研究⽣安排住宿,⾮全⽇制硕⼠研究⽣不安排住宿。
⼗七、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学位。
⼗⼋、毕业⽣就业
研究院招收的国家计划内全⽇制⾮定向⽣硕⼠研究⽣,硕⼠研究⽣毕业时采取毕业⽣与⽤⼈单位“双向选择”的⽅式,落实就业去向。
研究院招收的国家计划内⾮全⽇制硕⼠研究⽣原则上应为在职定向就业⼈员,定向就业的硕⼠研究⽣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研究院、⽤⼈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其它
考⽣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产⽣的⼀切问题由考⽣⾃⾏处理。因上述问题使研究院⽆法调取考⽣档案,造成考⽣不能复试或⽆法被录取的后果,研究院不承担责任。
⼆⼗、联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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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门外东后巷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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