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选调生工作自1983年开始,已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当前,所处的时代背景已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选调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必须与时俱进地系统思考这项工作的加强和改进问题。为此,四川省委组织部按照中组部的要求,在组织全省21个市(州)开展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深入到具有代表性的4个市(州)及4个县,召开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市(州)委组织部、用人单位和选调生四个层面座谈会,对全省选调生队伍进行了摸底统计和个案分析。结合调研的情况,我们既着眼于回答中组部提出的问题,又注重理清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在对我省选调生工作进行简要回顾,对遇到的新情况进入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并就如何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1 我省选调生工作的简要回顾

    1983年中组部下发《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中组发[1983]10号)后,四川选调生工作开始起步,除1987至1991年中期因故有短暂间断外,一直持续至
选调生好考吗?几率多大今,并且走过了一个由探索到实践、由不规范到逐步规范的发展历程。到目前,我省选拔了一支规模较大、质量较高的选调生队伍,全省共从高校中选调毕业生20批次,共5049人,其中大专426人,本科4039人,硕士564人,博士20人; 35岁以下2958人; 24年来,我省选调生队伍中先后产生省级干部1名,厅级干部19名,其中正职1名;县处干部458名,其中正职104名;乡科级干部800多名,其中正职382名;有3000多名选调生充实到了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随着选调生工作的不断深化,选调生队伍的不断扩大,不仅提升了基层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改善了干部队伍年龄和文化结构,而且为我们探索领导人才成才规律、更好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累了有益经验。主要做法是:

    1·1 领导重视,常抓不懈。省委领导非常关心选调生工作,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将这项工作作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来抓。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魏宏同志每年都亲自审定选调计划、考录、分配、培训方案,并作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比如,在选拔时批示,“选调生涉及这么多学生,而且生源多,大家对选调生工作很关注,原则、程序、工作都要抓细点”;在分配时批示,“选调生选拔工作前期工作不错,做了很细、很努力的工作。后期的安排、分配工作十分重要。首先要注意根据需求情况提出分配
方案,分配上不能讲‘关系’,要讲条件、讲需求、讲原则”;在培养方面批示,“任何工作都有一个政策范围内的幅度,把这种幅度范围内的照顾是给那些‘关系’,还是给一些需理解和照顾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平民’方向的情况,这既检验出我们的政策水平,也检验出我们‘家’的感情”。连续三年选调生岗前培训会魏宏同志都亲自到会讲话。全省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省委的要求,将选调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岗位目标进行考核。尽管24年来我省组织部门经历多次机构和人事变动,但是选调生工作始终做到有人抓、不断档,并且层层推进,不断深入、不断创新。如:乐山、眉山、雅安等市在选调生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了“三个落实”,即领导落实、机构落实、责任落实;绵阳、甘孜、阿坝等市(州)每年接收选调生时,都要召开隆重的见面会,由市(州)委组织部领导亲自介绍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2 严把入口,精心选调。为确保选调生质量,我们在选调过程中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把那些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学兼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到基层工作。一是坚持公开选调。为体现“阳光”的招考政策,我们专门设定了咨询、监督电话、传真、,并在网上开辟了“政策问答”专栏,对有关选调生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答复,对有关选调生工作的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为适应选调生
考录改革的需求,我们从2006年开始建立了选调生考录网站,公开从报名到录用的全过程,有效的提高了选调生考录的社会公信力。二是改进考录方式。近年来,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式的变化和公务员公招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开始把目光投向了选调生考录。比如去年我们计划招考630名选调生,报考的人数达到了近万人。为解决以前“发达地区挤破头、边远地区无人问”,以及“想去基层的进不来、来了的不想去基层”或者“去了基层又想走”的现象,我们对选调生考录方式进行了改进,把以前的“组织分配”改为“双向选择”,把“统一划线”改为“分市州竞争”。这一改进带来了如下变化:报考成都的考生由前年总数的95%降到去年的17%,而报考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考生由不到5%到超过50%,仅报考甘孜、阿坝、凉山三个民族自治州的考生就达1000多人,平均竞争比达10∶1。虽然2007年总的录用计划比2006年减少了40%,但录用的选调生中到三州艰苦地区的是2006年的4倍。同时笔试的竞争比由前年的1·3∶1上升到3∶1。从笔试考录的结果看,艰苦边远地区和中等发达的城市基本一致,保证了各类地区选调生考录的质量。

    1·3 加强管理,注重培养。选调生到基层以后,除组织的培养外,关键还是要靠自身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才能成长起来。因此,我们将提高选调生能力素质作为选调生工作的重点,全面
加强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一是分类培训,重点培养。对新进选调生队伍的,抓好岗前培训,努力提高选调生的思想认识,帮助其尽快转变角;对成长为科处级领导干部的,适时举办专题培训;对部分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进行重点培训,并组织县处级选调生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国(境)外考察学习。不少市(州)确定选调生直接领导或往届选调生为培养责任人,以传帮带的方式培养选调生,缩短了新到基层选调生的适应期。自贡、内江等市(州)还定期不定期组织选调生到沿海发达城市学习培训。二是注重实践,加强锻炼。我们明确要求:选调生在同一岗位上工作一段时间(一般为二年左右)便进行轮岗交流或跨单位交流;要适当的将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交给他们,把他们放到艰苦的环境中经受磨练;对一些有发展潜力,但又缺乏宏观工作经验的选调生,选送到上级机关、外地工作或挂职锻炼;同时,注意加强选调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让他们尽快走出以往的学生角,主动融入现在的社会角。按照这一要求,我省绵阳等市(州)纷纷建立选调生轮岗交流制度,上挂下派制度和外派锻炼制度,千方百计为选调生寻求社会实践和多岗锻炼的机会;一些市还把基层的范围由乡镇拓展到企业和部门下属单位。

    1·4 科学用人,尽展其才。我们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把选调生的选拔使用与后备干部队伍
建设相结合,与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努力把选调生队伍打造成高素质党政人才的重要基地。一是解放思想,大胆用人。在选调生的使用上,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和因循守旧的用人观,牢固树立“成熟一个,使用一个”的原则,对选调生的使用讲德才表现和实绩,坚持“不求完人看主流,不唯资力看能力”的原则,既重实绩,又看潜力,敢于打破条条框框,对优秀选调生大胆提拔,大胆使用,及时把比较优秀成熟的选调生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干部队伍年轻化注入生机与活力。乐山等市(州)纷纷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积极为德才突出的选调生搭台阶、竖梯子,让他们尽快的成长起来。二是抓住时机,适时提拔。抓住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和班子调整补充的契机,及时把条件成熟的优秀选调生推荐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如我省凉山等州(市)及时把经过实践锻炼,思想、业务均比较成熟的选调生提拔到适当的领导岗位,并针对选调生的特点,抓住县市、乡镇党政班子和工青妇等团组织换届,机关领导班子调整补充的契机,积极推荐优秀的选调生进入各级各类领导班子。三是跟踪管理,择优选调。经常利用下基层考察干部、开座谈会、培训等机会,对选调生进行分层次的跟踪培养考察,对表现出的及时推荐,大胆提拔使用,以此来鼓舞和激发选调生的积极性。近年来,省经委、省财政厅、省计生委等多家省级机关从选调生中遴选优秀人员补充到机关工作,省民委2006年一次性在选调生中招考了9人;彭州市2005年从川东、川南、川北商调了
16名优秀选调生到该市工作;资阳、内江、宜宾等市在市级机关拿出岗位定向招考选调生。

2 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1 准确把握选调生工作的定位。自1983年中央提出选调生制度后,中央先后多次对选调生定位作出政策性规定,由最初培养领导人才调整为“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基层党政领导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这样一个变化,是基于时代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基于国家实行公务员制度和现在选拔领导干部的方式方法、制度创新的变化,也是基于现在青年学生总体状况变化产生的。一是高校毕业生总体数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8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不到3万,现在已达500多万; 83年四川高校毕业生2千人左右,现在已达20多万。二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也发生了极大变化。截止2006年底,乡镇党政班子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2·2%,有研究生438人,平均年龄在37·1岁;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45岁下的干部的比例从88年的28%,提高到2006年的73%, 35岁以下干部已占总数的1/3。形势的转变需要我们深入理解选调生工作的定位。对选调生工作的定位,我们认为,应该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到基层工作”。即选调生应
分配到基层工作,而不是去“基层锻炼”。同时,还应明确“基层”的概念,“基层”一般指乡镇,偏远或落后地区可延伸到县级部门。二是“重点培养基层党政领导后备人选”。这是选调生工作的主要目的,也是选调生工作的主要抓手。应当强调,这里的“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仍定位在基层,同样,“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与“党政领导后备干部”不是同一概念。三是“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应当是在基层培养起来的,与直接分配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有区别。这一定位既尊重干部成长的规律,又符合干部流动实际。准确把握选调生工作的定位,有利于消除对选调生及选调生工作的误解,明确选调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法和工作目标,确保选调生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基于这一定位,我们认为选调生要有别于招一般的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宜少不宜多”,选择“宜精不宜粗”,管理“宜严不宜松”。

    2·2 尽快与《公务员法》和现行干部管理制度对接配套。选调生政策是针对部分以特殊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高校毕业生采取的特殊政策,这种特别政策的产生源于选调生在选拔进入公务员队伍时相对于目前基层公务员的比较优势,但这种优势是相对的,也是动态变化的。如果仅仅因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方式不同就采取特殊、优惠的政策,就会导致身份绝对
化、待遇特殊化,就难免会让社会各界对此产生不公平的争议。因此,选调生从录用到管理,都不应与《公务员法》和现行干部管理制度相抵触,而应与其对接。

    2·2·1 制度上要努力规范。按照《公务员法》要求,录用公务员必须有编制和职位空缺,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同时应明确,有编制和职位空缺的必须是具体的用人单位而不是一个地区,这样才能保证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选调生的公务员身份,而不至成为编外人员。此外,选调生同其他公务员一样,必须严格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选调生晋升职务也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允许缩短或取消试用期,更不能以培养选调生为由在试用期内超常规使用选调生。

    2·2·2 政策上要尽快完善。建议中央组织部尽快制定与《公务员法》等政策相配套的选调生工作办法,统一明确选调生政策、方式,防止地方各自为政,以选拔选调生为由回避《公务员法》,把选调生当作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特殊通道。此外,在后期管理上建议中组部明确选调生管理相关政策,如与干部政策的配套,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衔接,等等,以规范这一工作。


    2·2·3 使用上要体现公平。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期间,应有计划地培养其成为后备干部,为其成长为后备干部创造条件,如提供上挂下派机会、组织培训、参与急难险重工作、多岗锻炼等,但其是否能够成为后备干部还得依照一定程序,靠实绩说话,过众关,不能因其选调生身份而优先甚至直接列入后备干部管理。在选调生到基层时,组织关注其健康成长,帮助解决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是合理的,但在其提拔使用时应与其他公务员一视同仁,不宜搞特殊照顾。

  2·3 进一步改进选调生选拔方式。做好选调生工作,选才是基础,选才质量好可以缩短培养周期、提高成材率。基于选调生定位和基层工作实
际,选调生选拔既选“最优秀的大学生”,更要选“最满意的大学生、最适合的大学生”。因此,选调生选拔必须采取有别于面向社会公招的方式,标准要更高、程序要更严,只有这样,才能把那些真正有社会责任感,有公共服务意识,愿意并且能够从基层成长的高校毕业生选拔进来。

      2·3·1 扩大选拔范围。要按《公务员法》规定,合理设定选拔条件,不过分强调学校名气
和学历的高低,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公平参与竞争.一方面,可将选调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并不再对单个学校限定名额,让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以同样的
标准竞争;另一方面,可将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居)一名大学生计划”、“5000人计划”等活动并服务期满,表现优秀,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纳入选拔范围,并根据其规模、分布和素质结构单独设定选拔名额。

    2·3·2 实行分类选拔。对应届毕业生和已在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应采取不同的选拔方法,要科学划定这两类考生的选拔名额,针对不同对象
考察侧重点应有不同。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应着重改进考试测评方法,考察其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对已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应着重完善推荐、公示等程序,考察其工作实绩和众公认。改进笔试方法,在笔试内容中可增加基层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增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常
识,考试和心理测试等方面的新内容,从多角度考核,确保选优质量。此外,在面试和考察环节要有用人单位参与。基层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只有基层用人单位最清楚。学校好、学历
高不一定就更适合基层工作,而那些有充分思想准备,对基层环境适应能力强,愿意到基层接受磨练,能真心为基层服务的才是最理想的人选。换言之,合适的就是最好的。面试环节可由省上统一规范面试内容和程序,市州委组织部集中面试;考察环节由市州组织用人单位深入学校集中进行考察,以确保人选质量。

    2·3·3 增强选拔的针对性。首先,应加大宣传力度,提早介入,把工作入点前置,加强与高校就业部门、学生组织的互动。如:在大二、大三学生中有计划地组织基层实践活动,让他们了解基层、了解农村,缩短适应期;派人到高校宣传动员,让他们理解选调之路,到理想和现实的结合点。这样,既有利于发现和培养真正有志到基层去的高校毕业生,同时也避免无意去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误入”选调生队伍。其次,在制定选调计划、发布选调公告时在志愿中就应明确选调后的去向(具体到某单位,尽可能具体到某岗位),并详细介绍当地的情况,而不应在统一录用后不分专业、不管需求,也不顾选调生个人实际搞硬性分配,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双向选择,让选调生到工作岗位后能够服气、安心。

    2·4 进一步规范选调生的日常管理。在选调生的日常管理中应贯穿这样一种理念:对选
调生应给予“关注”而不是给予“关照”,对选调生的管理应是“放手”而不是“放任”。工作中,应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2·4·1 淡化“选调”身份,让其融入基层。为消除基层用人单位对选调生的“镀金”思想,需淡化选调生的“选调”身份。一方面,要明确选调生是分配到基层工作,不是到基层“锻炼”,自参加工作起就成为基层的普通一员。另一方面,要明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的服务年限(至少2—3年)。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准调动,试用期间不能借用。这样,选调生才能真正在基层受到重视、得到重用,也才能真正得到锻炼、发挥作用。

    2·4·2 下放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选调生一旦进入公务员队伍,就应当融入公务员管理体系,而不应自成体系。因此,选调生日常管理应按照干部正常管理权限按级别管理,即撇开其选调生身份,是哪一级干部,该哪一级管就由哪一级管,并且按照选调生政策,明确管理责任,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培养”。从这一意义上讲,选调生日常管理的主体重点就应是县、乡两级,而省、市两级主要是管政策、管规范。

    2·4·3 整合管理资源,改进培养方式。可以多给选调生一些培养锻炼机会,但不宜将其作为特殊体单独培养。在培训上不宜突显选调生体的特殊性,应将选调生培训纳入现有统一公务员培训和干部培训体系。比如,普通选调生的培训工作最好是在现有的分级干部培训计划中,将其有
机整合进去,而不要越过干部管理权限由省上来组织专题培训。省上可定期举行优秀选调生表彰活动,以树立好的导向。此外,根据选调生工作定位和干部队伍实际,从基层调到市级以上机关工作的,在乡镇和县级机关工作成长为乡镇和县级机关正职领导干部的,因其自身条件与相当级别和身边同级相比不再具有绝对的比较优势,因而可不再进行政策倾斜,应按干部管理政策纳入同级干部培养体系。

(本文为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课题组调研成果,课题组组长为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佳;副组长为原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一处处长,现任四川省人事厅副厅长李泽远;成员为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长、考评中心主任杨程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调研员肖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调研员周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调研员孙龙,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人才办干部乔兴勇,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