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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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师编制报名∙【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1.09.13
2023初级会计成绩查询入口【字 号】鲁农计财字〔2021〕23号
南通工作58同城最新招聘∙【施行日期】2021.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银保监分局: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的关键措施,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高农田工程建设质量,创新质量管理模式,经研究,确定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运用金融保险等市场化工具,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提供工程质量保险的风险保障,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创新建后管护机制,落实好管护责任,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管理模式,提高农田建设质量,稳定保障粮食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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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项目法人单位
  (二)被保险人: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险责任:各地可以根据以下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探索开展试点。
  1.工程质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保险机构委托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检查通过的,保险责任期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发生下列情形,造成建设工程的损坏,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置的费用:
  (1)工程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出现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坍塌;
  (2)工程结构产生超出设计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3)有防渗漏要求的工程出现渗漏;
  (4)其他:经保险机构和投保人协商认可的工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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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及附属设施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因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需要对工程设施进行维修的,被保险人为保证其安全运行所实际支出的工程设施维修费用、重置费用、人工费用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结合管护服务,保险机构为高标准农田提供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保险保障,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预警与事前风险防范。
  (四)保费来源:各地可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取的管护经费、项目管理费、社会资金等多渠道筹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资金。
  有关保险费率和具体保险期限,由各地与保险机构商定。
  三、试点地区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开展相关试点。试点县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市县要高度重视试点推进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开展管理创新,自主选择适合的试点模式,通过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风险,切实提高农田工程建设质量,有效降低后期维护成本。同时,试点创新不能代替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责任,要在厘清政府和市场职责范围的基础上推进工作。贵州农村信用社招聘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方要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的特点研究确定保险合同。为工程质量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机构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督,及时发现施工企业存在的质量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做好工作衔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时,要将质量风险检查报告及质量缺陷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确实存在质量缺陷未改正的不得通过相关验收。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因质量潜在缺陷造成建设工程的损坏的,受益乡镇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开展修理、加固或重置,切实提高管护水平。
  (四)做好总结宣传。在加快试点推进的基础上,试点市县要认真总结试点的经验做法,
发现问题、改进不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试点成效突出的市县,省里将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并择机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通过试点力争为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探索新的模式,为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山东经验。
  联系人及: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侯慧聪**************
  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褚薇薇**************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孟灿**************
  山东银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 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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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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