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招政策
 
20XX年郑州中招政策
  20XX年郑州中招政策尚未出台,先介绍20XX年郑州中招政策的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一)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户口),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
  (一)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河南省高
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志愿学校。
  (二)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返郑考试的学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原就读初中学校及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回郑报考的证明。
  三、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合并进行,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郑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和录取
  (一)考试方案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其中体育考试成绩7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20XX年中招学业成绩总分为700分。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河南省普通高中志愿填报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为推进中招考试科目改革,逐步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范围。从20XX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初中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在中招考试七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考试之后进行,考试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考试成绩按每门满分50分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二)考试的组织
  考生报名后,市中招办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设置考点,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进行评卷。
  (三)成绩公布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毕业学校和考生本人。考生成绩通知单既显示等级成绩,
也显示学业考试原始成绩。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
  (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共分六个批次,其中省提前批次三个,分别为省提前第一批次、省提前第二批次、省提前第三批次;面向郑州市区批次三个,分别为郑州市区第一批次、郑州市区第二批次和郑州市区第三批次。
  省提前批次为面向全省招生的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和民办普通高中。
  面向全省招生的三个批次为: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三个批次为:第一批次设置两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各设置一个学校志愿。
  2.志愿填报。
  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前填报志愿。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
  所有考生均可根据考生意愿选报省提前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天津南开中学只针对具有郑州市区户籍的考生设置。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学校的志愿填报规则为:
  (1)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3)在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即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如果有艺术特长,可以填报郑州106中学。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三)录取办法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具体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为:
  1.实行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中招办分配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分配,不再调录。
  2.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首先进行省提前批次的录取,已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的划线录取。
  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录取,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如达不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分数,再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为:统录生、分配生。
  3.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和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
  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为:郑州十中、郑州十四中、郑州十八中、郑州二十四中、郑州三十一中、郑州四十四中、郑州102中学、郑州107中学、郑州扶轮外国语学校、郑州七十四中、郑大一附中、郑大二附中、郑州轻院附中、郑州二十中、郑州二十九中、郑州三十六中、郑州五十三中和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普高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