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考志愿录取规则
河南省高考志愿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分数将按照高考总分的5%计入高考成绩,以加强对考生的综合评价和选拔。综合素质评价分数包含下列要素: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创新潜质等。
2. 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和投档人数,择优投档剩余空缺名额,根据录取分数线依次向考生投出入选通知书。
河南省普通高中志愿填报
3. 投档原则:根据投档志愿和招考计划决定将考生分别安排在学校不同招生专业的相应计划内,按照源头征集、平行志愿、优先顺序和按比例投放等原则依次投档。
4. 调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填报调剂志愿,待学校与省招生考试机构调剂后,录取通知书将可通过邮寄、短信等方式发送至被录取考生手中。调剂志愿录取原则:以其所填报志愿的投档规则和分数线为依据,无论检索到何时投档的,以得到入选通知书的最优志愿为准,不再追溯原志愿。
5. 高级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录取环节:与本科类似,高职的分数线也有最低要求,一定要达到线以上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投档。高职的录取顺序按照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投档,按考生投档志愿优先投放的原则投档。考生被录取后,可以确认学院及专业,确认后二者不得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