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建分数及合格标准
一、四川一级建造师分数公布时间
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二、四川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
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具体合格分数线以两部门官方通告为准。
三、四川一级建造师分数计算方法
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有四个科目,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是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其余两门满分是120分,合格标准为72分。
四、四川一级建造师分数管理规定
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未通过全部科目的人员,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报名参加续考年度考试时,原档案号注销,不能使用,但成绩可以保留两年。考生再次报考时须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
五、历年四川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仅供参考)
根据近几年的四川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来看,变动不大。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2%。但是历年合格分数线具体是多少,还需要以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四川一建证书领取
成绩全科通过的四川一级建造师考生,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名单后可领取一级建造师证。领证方式一般为个人领取和单位领取两种。个人领取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考生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证书时可能需要携带其他相关材料,如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四川人事考试
七、四川一建成绩复查规定
对于参加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来说,如果觉得自己的成绩有误,可以按照规定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成绩复查。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试卷的漏评、一致性和分数合计方面的问题,其他问题不予复查。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需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后需要上交至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另外需要提醒考生的是,成绩复查是不退换分数的,且成绩复查工作一般只在考试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