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留学生回国创业政策
  四川对青年创业者有哪些扶持政
  一是优惠政策有力度。在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时,在不违背中央、有关政策和精神的前提下,能够突破现有政策的作了突破,不能突破的作出了最为优惠的规定。同时我们统筹现行政策和相关法规,通过这个文件,与昌平区委、区政府已经出台的文化创业产业优惠政策、咨询产业优惠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等文件一起,形成一个吸引、扶持创业者的政策集。
  1、金融服务
  昌平区设立两个“基金”,一为设立昌平区青年创业投资基金,为初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二为设立创业担保基金,专门面向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经创业促进中心审核认定的优秀青年创业企业,其可以享受贷款利息补贴按照《昌平区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昌发改发〔2009〕20号)执行,;对贷款担保费用,补贴50%。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和投资人
扶持青年创业。
  2、财政奖励
  自青年创业企业注册成立的第二年度起至第五年度止,以上年度上缴区级财政收入总额为基数,增长部分的10%返还给创业促进中心,用于促进青年创业企业发展。对青年创业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奖励,参照《昌平区扶持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昌政发〔2005〕34号)执行。
  3、放宽出资方式
  鼓励、引导青年创业者以专利、非专利技术、股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但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应遵守《公司法》中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30%的规定。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按照出资人的约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
  4、鼓励灵活经营
  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利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自主创业,从事科技开发、信息咨询等经营活动,其中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免收行政事业性费用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注册费。
  6、帮助开拓市场
  积极引导区内市场消费青年创业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向青年创业企业宣传政府采购政策和操作程序,鼓励和引导其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来。区内建设项目招投标时,对使用青年创业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7、房租和房屋装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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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在青年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器内租房的青年创业企业,给予以下补助:⑴按租房建筑面积计算,第一年给予50%但不超过0.8元/平方米/天的补助;第二年和第三年给予30%但不超过0.5元/平方米/天的补助;第四年起不再给予补助。
  ⑵按租房建筑面积计算,一次性给予100元/平方米的房屋内部装修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和装修费用补贴。
  8、创业者住房保障
  引导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申请保障性住房。积极探索建设青年创业公寓,向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提供低租金住房。
  9、人才服务
  以免费参加招聘会、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免费查询人才供求信息、免费保管人事档案、优先办理《工作居住证》等形式,为青年创业者和青年创业企业提供人才服务。创新工作方式,为青年创业企业接收非北京生源创造有利条件。
  10、社会保险补贴
  参照《昌平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昌劳社发〔2009〕2号),以本市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基本养老保险青年创业企业缴费部分的50%,补助两年。
  11、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优先考虑、协调解决青年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器内创业企业人员的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12、青年创业者享受的其他政策
  青年创业者除可以享受本政策支持外,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国家、市、区有关现行文件中的优惠政策支持。同类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是紧贴大学生和青年创业者的实际需求。我们充分考虑政策的适用对象,也就是大学生和青年创业者在整个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对属于市场竞争范围内的,政策不干预;对于市场竞争以外的、政府在扶持青年创业方面能够做到的,尽量实现全覆盖。从创业的实习实践、辅导指导,到创办企业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企业成立后资金、人才方面的获取途径,市场的开拓等等,都有具体明确的扶持办法。
  三是有力的资金支持。在目前昌平财政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下定决心,确定了五年一个亿的资金扶持额度。扶持资金分为青年创业投资资金、青年创业担保资金、青年创业企业奖励资金、青年创业工作促进资金、青年创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五大块,为青年创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大学生创业免税三年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
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