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08.04
【字 号】陕发改农经[2009]1158号
【施行日期】2009.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09〕1158号)
省气象局:南郑教育网
  《陕西省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陕气字[2009]26号)收悉,经评审研究,原则同意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站网建设、信息共享系统和运行保障系统建设三部分。
  站网建设。在省内新建600个自动气象站,其中两要素自动气象站500个、六要素自动气象站100个。
  信息共享系统。建设1个省级中心站、10个市级中心站。
  运行保障系统。建立区域气象观测站运行实时监控系统;每个观测站点配置备品备件,并在中心站配备传感器标校设施,供日常维护;省、市级区域中心站配置保障车辆。
  二、站点布置原则及布局
  按照中国气象局《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及2007年底已建成的区域气象观测站布局,该项目建设以两要素自动气象站为主、六要素自动气象站为辅。两要素自动气象站依据行政区划和空间尺度均匀性进行布局。具体分布为:西安市31个、宝鸡市35个、咸阳市32个、渭南市28个、汉中市128个、安康市129个、商洛市90个、延安市13个、榆林市14个。
  六要素自动气象站布局主要是根据中尺度天气系统的典型空间和时间尺度特征,参考中尺度地面观测网的设计思路,通过对中尺度天气地面监测站密度指数的需求分析进行布设。主要布设在渭河、汉江、丹江、沿黄河等流域重点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交通干线、重要工业基地及旅游景点等人口集聚地,其中,西安市11个、铜川市2个、宝鸡市12个、咸阳市7个、渭南市4个、汉中市13个、安康市11个、商洛市10个、延安市8个、榆林市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