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
国家卫健委2⽉23⽇发布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童免疫程序表
(2021年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童免疫程序说明
(2021年版)
第⼀部分⼀般原则
⼀、接种年龄
(⼀)接种起始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年龄。
(⼆)⼉童年龄达到相应剂次疫苗的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肝疫苗第1剂:出⽣后24⼩时内完成。
2.卡介苗:⼩于3⽉龄完成。
3.⼄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破疫苗第3剂、⿇腮风疫苗第1剂、⼄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脑灭活疫苗第2剂:⼩于12⽉龄完成。
4.A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于18⽉龄完成。
5.⿇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破疫苗第4剂:⼩于24⽉龄完成。
6.⼄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于3周岁完成。
7.AC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于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于5周岁完成。
9.⽩破疫苗、AC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脑灭活疫苗第4剂:⼩于7周岁完成。
如果⼉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补种。
⼆、接种部位
疫苗接种途径通常为⼝服、肌内注射、⽪下注射和⽪内注射,具体见第⼆部分“每种疫苗的使⽤说明”。注射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肌处和⼤腿前外侧中部。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包括肌内、⽪下和⽪内注射)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腿分别接种,卡介苗选择上臂。
三、同时接种原则
(⼀)不同疫苗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同⼀⽀注射器内接种。
接种。
(⼆)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
(三)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不⼩于28天进⾏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的灭活疫苗和⼝服类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灭活疫苗、注射或⼝服类减毒活疫苗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四、补种通⽤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于18周岁⼈,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应尽早进⾏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三)当遇到⽆法使⽤同⼀⼚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不同⼚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四)具体补种建议详见第⼆部分“每种疫苗的使⽤说明”中各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五、流⾏季节疫苗接种
国家免疫规划使⽤的疫苗都可以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案的要求,全年(包括流⾏季节)开展常规接种,或根据需要开展补充免疫和应急接种。
第⼆部分每种疫苗的使⽤说明
⼀、重组⼄型肝炎疫苗(⼄肝疫苗,HepB )
(⼀)免疫程序与接种⽅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按"0-1-6个⽉”程序共接种3剂次,其中第1剂在新⽣⼉出⽣后24⼩时内接种,第2剂在1⽉龄时接种,第3剂在6⽉龄时接种。
2.接种途径:肌内注射。
3.接种剂量:①重组(酵母)HepB:每剂次10µg,⽆论产妇⼄肝病毒表⾯抗原(HBsAg)阳性或阴性,新⽣⼉均接种
10µg的HepB。②重组[中国仓⿏卵巢(CHO)细胞]HepB:每剂次10µg或20µg,HBsAg阴性产妇所⽣新⽣⼉接种10µg的HepB,HBsAg阳性产妇所⽣新⽣⼉接种20µg的HepB。
(⼆)其他事项
1.在医院分挽的新⽣⼉由出⽣的医院接种第1剂HepB,由辖区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次接种。未在医院分挽的新⽣⼉由辖区
1.在医院分挽的新⽣⼉由出⽣的医院接种第1剂HepB,由辖区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次接种。未在医院分挽的新⽣⼉由辖区接种单位全程接种HepB。
2.HBsAg阳性产妇所⽣新⽣⼉,可按医嘱肌内注射100国际单位⼄肝免疫球蛋⽩(HBIG),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接种第1剂HepB。HepB、HBIG和卡介苗(BCG)可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
3.HBsAg阳性或不详产妇所⽣新⽣⼉建议在出⽣后12⼩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HepB;HBsAg阳性或不详产妇所⽣新⽣⼉体重⼩于2000g者,也应在出⽣后尽早接种第1剂HepB,并在婴⼉满1⽉龄、2⽉龄、7⽉龄时按程序再完成3剂次HepB接种。
4.危重症新⽣⼉,如极低出⽣体重⼉(出⽣体重⼩于1500g者)、严重出⽣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HepB。
5.母亲为HBsAg阳性的⼉童接种最后⼀剂HepB后1-2个⽉进⾏HBsAg和⼄肝病毒表⾯抗体(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阴性或⼩于lOmIU/ml,可再按程序免费接种3剂次HepB。
(三)补种原则
1.若出⽣24⼩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
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
3.第2剂与第1剂间隔应不⼩于28天,第3剂与第2剂间隔应不⼩于60天,第3剂与第1剂间隔不⼩于4个⽉。
⼆、⽪内注射⽤卡介苗(卡介苗,BCG)
(⼀)免疫程序与接种⽅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出⽣时接种1剂。
2.接种途径:⽪内注射。
3.接种剂量:0.1ml。
(⼆)其他事项
1.严禁⽪下或肌内注射。
2.早产⼉胎龄⼤于31孕周且医学评估稳定后,可以接种BCG。胎龄⼩于或等于31孕周的早产⼉,医学评估稳定后可在出院前接种。
3.与免疫球蛋⽩接种间隔不做特别限制。
(三)补种原则
1.未接种BCG的⼩于3⽉龄⼉童可直接补种。
2.3⽉龄-3岁⼉童对结核菌素纯蛋⽩衍⽣物(TB-PPD)或卡介菌蛋⽩衍⽣物 (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
3.⼤于或等于4岁⼉童不予补种。
4.已接种BCG的⼉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
三、脊髓灰质炎(脊灰)灭活疫苗(IPV)、⼆价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
(⼀)免疫程序与接种⽅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其中2⽉龄、3⽉龄各接种1剂IPV,4⽉龄、4周岁各接种1剂bOPV。
2.接种途径:
IPV:肌内注射。
bOPV:⼝服。
3.接种剂量:
IPV:0.5ml。
bOPV:糖丸剂型每次l粒;液体剂型每次2滴(约0.1ml)。
(⼆)其他事项
1.如果⼉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IPV或含IPV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如⼉童已按免疫程序完成4剂次含IPV成分疫苗接种,则4岁⽆需再接种bOPV。
2.以下⼈建议按照说明书全程使⽤IPV: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HIV感染、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近期接受造⾎⼲细胞移植、正在使⽤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的药物(例如⼤剂量全⾝⽪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TNF-α抑制剂、IL-1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
(三)补种原则
1.⼩于4岁⼉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于或等于4岁⼉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补种时遵循先IPV后bOPV的原则。两剂次间隔不⼩于28天。对于补种后满4剂次脊灰疫苗接种的⼉童,可视为完成脊灰疫苗全程免疫。
2.既往已有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免疫史(⽆论剂次数)的迟种、漏种⼉童,⽤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既往⽆tOPV免疫史的⼉童,2019年10⽉1⽇(早于该时间已实施2剂IPV免疫程序的省份,可根据具体实施⽇期确定)之前出⽣的补齐1剂IPV,2019年10⽉1⽇之后出⽣的补齐2剂IPV。
四、吸附⽆细胞百⽩破联合疫苗(百⽩破疫苗,DTaP)、吸附⽩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破疫苗,DT)
(⼀)免疫程序与接种⽅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5剂次,其中3⽉龄、4⽉龄、5⽉龄、18⽉龄各接种1剂DTaP,6周岁接种1剂DT。
2.接种途径:肌内注射。
3.接种剂量:0.5ml。
(⼆)其他事项
1.如⼉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含百⽩破疫苗成分的其他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DTaP接种。
2.根据接种时的年龄选择疫苗种类,3⽉龄-5周岁使⽤DTaP,6-11周岁使⽤⼉童型DT。
(三)补种原则
1.3⽉龄-5周岁未完成DTaP规定剂次的⼉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3剂每剂间隔不⼩于28天,第4剂与第3剂间隔不⼩于6个⽉。
⼩于6个⽉。
2.⼤于或等于6周岁⼉童补种参考以下原则:
(1)接种DTaP和DT累计⼩于3剂的,⽤DT补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2⽉,第3剂与第2剂间隔6-12个⽉。
(2)DTaP和DT累计⼤于或等于3剂的,若已接种⾄少1剂DT,则⽆需补种;若仅接种了3剂DTaP,则接种l剂DT,DT与第3剂DTaP间隔不⼩于6个⽉;若接种了4剂DTaP,但满7周岁时未接种DT,则补种l剂DT,DT与第4剂DTaP间隔不⼩于12个⽉。
五、⿇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腮风疫苗,MMR)
(⼀)免疫程序与接种⽅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2剂次,8⽉龄、18⽉龄各接种1剂。
2.接种途径:⽪下注射。中国卫生人才网2021年报名时间
3.接种剂量:0.5ml。
(⼆)其他事项
1.如需接种包括MMR在内多种疫苗,但⽆法同时完成接种时,应优先接种MMR疫苗。
2.注射免疫球蛋⽩者应间隔不⼩于3个⽉接种MMR,接种MMR后2周内避免使⽤免疫球蛋⽩。
3.当针对⿇疹疫情开展应急接种时,可根据疫情流⾏病学特征考虑对疫情波及范围内的6-7⽉龄⼉童接种1剂含⿇疹成分疫苗,但不计⼊常规免疫剂次。
(三)补种原则
1.⾃2020年6⽉1⽇起,2019年10⽉1⽇及以后出⽣⼉童未按程序完成2剂MMR接种的,使⽤MMR补齐。
2.2007年扩免后⾄2019年9⽉30⽇出⽣的⼉童,应⾄少接种2剂含⿇疹成分疫苗、1剂含风疹成分疫苗和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对不⾜上述剂次者,使⽤MMR补齐。
3.2007年扩免前出⽣的⼩于18周岁⼈,如未完成2剂含⿇疹成分的疫苗接种,使⽤MMR补齐。
4.如果需补种两剂MMR,接种间隔应不⼩于28天。
六、⼄型脑炎减毒活疫苗(⼄脑减毒活疫苗,JE-L)
(⼀)免疫程序与接种⽅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2剂次。8⽉龄、2周岁各接种1剂。
2.接种途径:⽪下注射。
3.接种剂量:0.5ml。
(⼆)其他事项
1.青海、新疆和西藏地区⽆⼄脑疫苗免疫史的居民迁居其他省份或在⼄脑流⾏季节前往其他省份旅⾏时,建议接种1剂J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