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浙江宁波余姚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2022〕1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就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余姚市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余姚市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余姚市的港澳
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宁波市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四)在余姚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及部队驻地在余姚市的申请人由余姚市教育局受理并认定。
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及驻地部队在余姚市的申请人由余姚市教育局受理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22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如未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社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19日的08:30-17:30
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按网上报名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1选择“认定机构”。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宁波”;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余姚认定机构”。
2选择“确认点”。社会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部队驻地在余姚的申请人员确认点请选择“余姚市教育局”。
3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4申请人网报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无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审核、制作证书等环节未
通过,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核
1.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确认方式,现场确认日期为6月22日-23日,具体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余姚市社区教育学院(余姚市大黄桥南路438号)
2.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审核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地部队单位人事证明(以上任一证件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2022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复印于本人档案并盖有保管部门公章的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6“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材料”清单一份(贴好照片,填写好个人信息),仅限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资格人员填写。
7确认现场领取信封,在信封上写上收件人地址、姓名、手机号及报名号,用于寄送证书。
四、体检地点、时间及流程
申请人员均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体检(其中一项要进行胸部透视)。体检医院:余姚市中医院(中山南路1500号急诊4楼健康体检中心)。
五、资格证书及申请表寄送
认定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及申请表一份于7月中旬通过顺丰快递送达(快递费到付)。
教师资格证书自己保管,资格认定申请表请放入个人人事档案或自己妥善保管,不要遗失。
附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2.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