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翰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为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和证书
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办学地点:XX省XX市XX路X号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或五年
7、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中医药
大学翰林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自治区招生网
2、省内考生,根据省内XXXX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
3、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4、录取结果公布:①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②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5、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我院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标准进行收费。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1、学费: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制剂、药
事管理、康复学9个专业按医学类收费,16500元/人•年;生物制药、制药工程2个专业按理工科类收费,15000元/人•年;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4个专业按人文社科类收费,14000元/人•年;
2、住宿费:1400元/人·年。
3、学院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院现设有多项院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4.退费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主任的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
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信息公开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咨询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学校地址:XX省XX市XX路6号
电话: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