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全国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现场经验交流会情况报告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公布日期】1986.02.03
【文 号】国发[1986]16号
【施行日期】1986.02.03
【效力等级】军事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
正文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全国
  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现场经验交流会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6]16号 1986年2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各高级陆军学校:
  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全国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现场经验交流会情况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近几年来,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证明,做好培养和使用两用人才的工作,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是利党、利国、利军、利民的大好事。各级政府和军队各级领导,要从大局出发,对这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给予支持。军队和地方要紧密配合,把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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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全国开发使用退伍军人
两用人才现场经验交流会情况的报告
(1985年11月25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
  民政部和总政治部于1985年10月20日至25日,在湖南省祁东县召开了全国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同志关于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的指示,介绍了祁东县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工作的经验,参观了该县17个现场及成果展览,总结交流了各地培养和使用两用人才工作的经验。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很好,是一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指示,把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重要会议,对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将这次会议的主要收获和今后意见报告如下:
(一)
  会议回顾了一年多来全国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自1984年7月民政部、总政治部推广江苏省泗洪县创办退伍军人两用人才介绍所的经验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对这项工作比较重视,并采取措施迅速展开。据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110个县、市(区)建立了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服务机构,推荐使用的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达60多万。 
  一、对振兴农村经济起了积极作用。如四川省已有10万多名退伍回乡的两用人才成为商品生产中的骨干,他们中率先致富的户数,占全省富裕农户总数的30%。祁东县1981年以来,退伍回乡的两用人才1600多人,虽然只占全县农业劳力总数的0.46%,但他们兴办的各类经济联合体却占全县总数的69%,兴办或承包的家庭工业、乡镇企业占全县总数的32.6%,从事第三产业的各类人员占全县个体户总数的54.6%。他们经营的农、工、商、副各业年产值达3200万元,共上缴国家税金372万元。
  二、为更新和加强地方基层干部队伍提供了重要来源。如广东省近两年来,已有2.3万多
名退伍军人两用人才被选拔担任了乡村干部。河北省阜平县有1300多名退伍军人担任了乡村干部,占该县乡村干部总数的66%。他们不仅在数量上占优势,而且以政治素质好,年纪轻,有知识,有魄力,富于改革创新精神,赢得了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促进了部队建设和征兵工作。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解除了部分战士的后顾之忧,极大地鼓舞了广大战士安心服役和学习成才的热情,促进了部队培养两用人才工作的深入发展。同时,也激发了适龄青年踊跃参军的热情,在这项工作做得好的地区出现了“当兵热”。
  四、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大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发扬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带头执行政策、法律,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扶贫帮困,带头维护社会治安,不仅积极为建设物质文明做贡献,而且成了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带头人,受到了广大干部众的好评。
  事实表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的指示,对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
  会议认为,全国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工作之所以取得显著的成绩,根本原因是这项工作直接服务于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总任务,适应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先进单位的经验主要有四条:一是领导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许多地方党委、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开发农村人才和智力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同志亲自动手,动员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二是建立服务机构,拓宽安置渠道。许多县市做到了上下有机构,层层有领导,纵横有联系。这些服务机构以“掌握人才信息,促进人才流通,为广大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服务,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为宗旨,负责对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摸底登记、推荐安排、扶持和再培训以及向部队提供人才需求信息等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发使用人才,有效地促进了人才的合理使用;三是搞好技术再培训。不少地方对技术不熟练或不对口的退伍军人,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技术补训,提高了使用率;四是地方主动配合部队搞好定向培养,有针对性地向部队提供人才需求信息。这样既方便了部队培养工作,又促进了地方开发使用工作的发展。
(三)
  会议认为,全国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工作虽已取得很大的成绩,但发展不平衡,有
的地方还没有开展起来,有的部队培养两用人才工作也存在着同国家经济建设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况。为使这项工作更加普遍、深入、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当前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统一对培养和开发使用两用人才重要意义的认识。培养和开发使用两用人才,是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后,军队建设和退伍安置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这项改革,是国家经济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广大干部战士和退伍军人的愿望,军队、地方各级领导和机关,要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同志有关培养和使用两用人才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自觉性,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二、加强各级安置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机构,搞好两用人才的流通。创办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服务机构,是把部队培养人才与地方使用人才统一起来、配套成龙的一种好形式,是切实搞好这项工作的组织保证。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以民政、人武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服务组织。在具体形式上不要强求一律。要充分发挥现有机构的职能作用,积极为两用人才铺路搭桥,提供服务,并采取各种形式促进两用人才的合理流通。
  三、充分发挥当地优势,广开渠道,把开发使用两用人才的路子拓宽,把工作搞活。退伍军人回乡后,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安置政策,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人的技术特长和本地区的需要,既可以扶持他们发展农业生产,也可以安排到乡镇企业;既可以根据“离土不离乡”、“进城不转非”的原则,推荐他们进城进厂,务工经商,也可以按照国家招工招干的有关规定,招聘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当工人或当干部;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既可以就地就近安置,也可以跨省、跨地区推荐。总之,要广开人才流通渠道,使退伍军人两用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四、军队、地方要紧密配合。部队要把培养两用人才作为新时期军队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抓下去,在普及中巩固,在坚持中发展,在提高中创新,按照国家经济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努力培养出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两用人才。地方各级政府在做好开发使用两用人才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加强同部队的联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部队培养两用人才。
  五、切实加强领导,把开发使用两用人才的工作从点到面逐步铺开,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给予指导。要责成主管部门制定出开发使用两用人才的规划,
并提出具体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抓好。组织、劳动人事、工商管理、农行、税务、供销、粮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至今尚未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抓紧试点,并逐步向面上推广;已经开展起来的,要进一步扩大开发使用面,提高使用效果,并不断总结经验,有所创新,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