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调研心得
                                  网友  湖州  胡天
    经过本人一段时间对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的调查,现将调查心得简述如下:
    一、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性质如下
1、人事代理性质
这种性质的人收入可以与正式编制的差不多.如湖州日报社内的人事代理记者和编辑,一些学校的人事代理教师等.签订的人事合同基本上是五年或五年以上。这帮人主要是高级工或高级技术人员,或有关方面资深人士。当然也有一些有职称的老师、知识分子。但他们的待遇基本上是和单位领导谈判的结果。正式编制员工则是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规定享受待遇。
2、劳务派遣性质(服务外包种类之一)
像许多事业单位的文员岗位,驾驶员岗位,甚至一些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也使用这种劳务
工.由于劳动合同法不清楚,导致广泛使用,长期岗位也使用了劳务派遣.(一方面,全国没有一部事业单位劳动法或人事法规统一,各地人事制度混乱)。这帮人主要是新毕业大学生、中专生和一些中等技术人员。劳务派遣是由劳务公司派遣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但是对外招聘时,却以事业单位出面,有时以劳务公司出面(如浙北人力资源公司常出面招聘人到湖州本地事业单位工作,这样的招聘广告在湖州人事人才网上很多)。这批人的待遇相对较低,“同工不同酬”(指与正式编制工同岗位工作,无法同酬,享受相近的待遇)。社保也没有全部享受。他们是一家事业单位内的“二等公民”。
3、劳动合同性质(非改革后的聘用性质,改革后的聘用性质仍是长工).
现在浙江省普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人事厅有统一的聘用合同,但由于人们观念没有变,聘用工仍是长期的,大多数情况下不会被解聘(要么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工则不同.他们是临时的,三年,五年,若有情况变化,如单位改名称,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什么的,都会面临被辞退的风险,甚至领导一不高兴,就可解聘.没有制度保障.虽然有了劳动合同法.他们的待遇也是单位领导说了算,没有标准。他们也是“同工不同酬”的受害者。
4、临时协议性质。
主要是事业单位聘用退休工.如我单位阿姨扫地,搞卫生,就是一年一协议.
另外有一种编外的,就是服务全外包.如有些事业单位里的驾驶员,食堂员工全部外包给中介公司,这些人是中介公司下属员工.如医院的护工.如天使家政,天天家政等.甚至有些家政就是医院领导的亲属开的.
二、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为什么排除了编外职工。
2010年,我省全面执行了国家人事部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但是岗位设置排除了编外职工.那编外职工的岗位谁设置??
1、我们有理由问编外职工产生的根源,是事业发展需要人手,还是编内职工不肯干,而给编外的干(反正社会上多的是人).
2、编外职工和编内职工同样是人,为什么不能较公平的享受同等权益,比如社保(分企业和事业,编外享受企业社保待遇,有的编外还享受不到),比如加班工资,编外一天50元,编内一天100甚至200元。同工同酬为什么在事业单位都无法得到执行。
考事业编制需要什么条件和学历3、为什么要把人分成编内编外,同样在一个单位上班。只有岗位的不同。有人从事文秘,有人从事专业技术管理,但不能搞不同身份,不能搞身份歧视.大家应当签订一种相同的劳动合同。统一个事业单位内的劳动合同样本,收入分配只能体现在不同岗位之间。
在一家事业单位内部把人分成二种不同的身份,一种执行事业聘用合同.一种执行编外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明显不合理(劳务派遣明明在单位长期岗位上使用)。
注: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仍是由事业单位与正式编制员工签订长期聘用合同,签到退休的那种。
三、事业单位民主管理问题
  1、在调研事业单位编外职工的问题时,我时时感到,主要是民主问题没有解决。单位领导太强势,一言堂现象严重。现在许多单位不是一个领导说了算,而是一帮子领导合计后说了算。单位内部的独裁由“”家长制”发展到了“集团独裁”。职工民主管理无法落实。职工权益常被侵害,职工反映问题的渠道不畅通。领导多忙于事务,也没有空关心职工。工会形同虚设,除了搞文体活动,解决不了一件实际的与职工权益有关的事。
2、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也有问题。正式编制工目前由各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单位里的领导没有办法真正控制一个正式编制工。怎么办,他就想办法招聘编外的员工来上班,好让他听话。很多领导有权力欲,有控制欲,当然这还涉及领导们的个性问题。
3、事业单位职代会形同虚设。职工们无法监督领导,也无法行使民主权利。
四、落后的人事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
  编外编内的根源:落后的计划经济下的用人管人方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中国实际情况.企业人事制度已经放开(虽然也有企业搞人事双轨制,这主要是工会不独立造成的).事业单位和国企业仍在按计划条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搞人才管理.不适应时代发展了.
  事业单位是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现在大多事业单位有个上级主管部门.(如教育局管了许多公立学校,私立学校人事他管不着,公立他管.像湖州每次招聘老师,就是教育局出面招聘,然后分到每家学校),媒体主要是党的媒体,宣传部和文广新局出版局都管.好多个上级。
  公安系统和城市管理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而使用编外职工最多的就是这些部门。一方面财政发下来的钱有限,人多了,不好分配。但另一方面,事太多,又要有人做。于是,有
些地方政府允许编外用工,有些把编外权下放给了事业单位自己。有些则是备案制,如湖州就是备案(控制编外总是,而且湖州的事业单位编外也由财政发工资,但奖金,则由事业单位自己办法,这就导致了城管,公安协警按“指标”执法甚至“钓鱼执法”)
所以事业单位编外问题又涉及到了收入分配和财政、人事管理体制。深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些落后的体制,主要不是不想变,不想改,而是利益集团或说是既得利益者不想改,不想变。设想一下,如果那么多城市一线协管员的公平权益(区别于合法权益,因为现在的法律规定,他们许多的合法权益有了,比如社保,比如休息权,有的单位还给交公积金,但问题的关键是公平劳动、公平享受劳动果实的权益没有能够真正落实(不管编制有没有),那城管的头头们是不是少得到一点了?那些有编制的是不是也少得到一点了?这个少得到的,是不是原本就不应当是他们拿的呢?
所以收入分配问题首先体现在一次分配上。事业单位编外职工尚是国有部门(事业单位许多是全民所有制)的职工,他们都得不到这个体制的关心和爱护。其他收入分配改革还怎么进行下去?当然这是题外话。
五、解决办法:
我们应当如何解决编外的问题.应当率先改革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在目前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过渡的办法(因为人事部门尚不愿意放弃事业编制的管理,人事厅\局有事业单位管理处.事业单位像民间组织一样,有上级主管部门,现在公开招聘编制,要人事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都同意):
1、要各事业单位上报编外员工的岗位.到底事业单位招聘来的编外员工,还是内部自己安排的编外员工,到底在什么岗位上,干什么工作.做出了哪些成绩.需不需要这些岗位.评估一下.摸清编外员工底数和岗位明确.
2、对单位的确需要的岗位,已有编外人员在上班了.开展全省统一的转编制考试(反正你也是聘用了,就算编制内的),全省统一开考.不同专业,不同岗位大类参加考试.,这是一种没有竞争的考试.划定一个统一分数线,低于一定分数的,下岗.因为他没有理论和一定文化水平,下岗(主要针对近五年来招聘的编外人员,可以说他们大多有本科大专学历).通过考试的转为正式编制,聘用到相关岗位.让他们名正言顺的上班,公平地享受劳动果实。
3、对在一些单位干了几十年的编外职工,或干了八年以上的编外职工,可以在单位统一研究后上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需要这个岗位的,直接转编制,这也对得起他那么多年的劳动。
(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后,还允许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吗?这是一大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