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税协《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报名及二级、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报名及二级、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1(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结合中税协通知要求,省税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所要将中税协及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全部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并连续做好三级注册税务师的报名工作。
  二、要仔细抓好符合条件的注册税务师报名事宜,务必在2023年1月24日至2月18日的报名时段,完成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报名工作。
  三、组织申请认定三级的注册税务师和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按中税协《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方法》(试行)的规定,对应上报提交的材料(报送考核材料所属年度问题,按以下要求把握:使用2023年业绩申报的,提交本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具的
纳税审核类业务报告两份;以及2023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使用2023年1-9月份业绩申报的,提交本人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30日出具的纳税审核类业务报告两份,以及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未报和未报全的,要在2023年2月18日前,按时上报省税协。
中国税务师协会  四、为统一考核标准,体现考核工作的公正、公正,在转发中税协通知的同时,随文印发省税协《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核计分方法》(见附件二:之一、之二)。要协调被考核人员仔细按《计分方法》条款,整理预备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相关证明,提前做好迎接考核的预备。
  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报名、考核是认定工作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各税务师事务所都要高度重视,仔细领悟两级协会所发文件的精神,按要求准时过细地开展工作,努力把这一有利于注册税务师素养提升、行业进展的事情办好。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1、中税协《关于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报名及二级、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2、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二级注册税务师认定考核计分方法
  3、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二级注册税务师认定考核计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