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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一招生考试2022版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参加对象及考试流程
凡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术科考试”)。考生必须先参加全省术科考试,然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考试。术科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集中考点分项目分批考试。
二、项目设置与分值分布
(一)术科考试总成绩满分按200分计算,由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部分构成。具体项目设置及分值分布如下:
1.身体素质(满分120分):包括100米跑(满分40分)、800米跑(满分40分)、原地推铅球(男子5KG、女子4KG,满分40分)。
2.专项技术(满分80分):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2025年起先恢复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操5个项目的专项考试,考生从中任选一项参加测试。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再逐步将游泳、乒乓球等项目纳入专项技术测试范围。
(二)考试总成绩为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部分成绩之和。若考生的某一项考试成绩得分超过《评分标准》的满分标准按满分计算,不设附加分。
三、身体素质考试
身体素质考试中,100米跑和800米跑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设备计时,原地推铅球使用电子测距仪测量。评分办法待本方案确定后制定。考试规则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要求和田径裁判法执行。
四、专项技术考试
(一)田径:考生可从200米、1500米、跨栏(男子110米栏、栏高99.1CM,女子100 米栏、栏高84CM)、跳高、跳远、铅球(男子重6KG,女子重4KG)6个小项中自行选择一个参加测试。
(二)足球、篮球、排球、体操4个项目考生按照规定内容参加测试:
1.足球:30米跑(15分)、不等距踢准(25分)、综合技术测试(40分)(守门员不参加综合技术测试,替换为接扑球技术测试)。
2.篮球:助跑摸高(20分)、1分钟投篮(30分)、半场往返运球上篮(30分)。
3.排球:扣球(30分)、接发球(30分)、6米×10次往返移动(20分)。
4.体操:专项素质(40分,如引体向上、纵叉等)、规定动作(40分,技巧、单杠、双杠、平衡木等)。
(三)专项技术考试成绩评分办法待本方案确定后制定。考试规则参照各项目最新版的规则执行。
五、录取办法
(一)术科考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不超过上一年度全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划定。
(二)文化考试分数线:原则上按不超过当年体育文(理)招生计划数1.5倍的比例分别划定体育文(理)文化
分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术科成绩,综合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当年体育文(理)招生计划数1.2倍的比例分别划定体育文(理)文化分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四)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术科成绩、文化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的原则进行投档。
(五)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术科考试得分高低依次排序。术科得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外语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已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它院校不再录取。
(六)考生若已填报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预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违规处理
术科考试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考试招生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