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
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要求,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的条件、要求、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符合卫生部第52号令规定的基本要求,采取理论学习和跟师形式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规定的内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学习满三年可申请参加出师考核。
(二)报名程序
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到其指导老师执业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名,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复核,复核合格统一报宁夏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复核;不
符合考试条件的,由宁夏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向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说明理由。
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到最后执业所在地的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名。
(三)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3.一寸免冠正面白背景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
4.高中或高中同等以上学历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部门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7.跟师学习材料(县、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不上报)。
上述材料在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条件、要求、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申请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在《中医药法》颁布前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或者在《中医药法》颁布后在中医类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进行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
(二)报名程序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到其指导老师执业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名,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复核,复核合格统一报宁夏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符合考试条件
的,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复核;不符合考试条件的,由宁夏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向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说明理由。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3.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
4.申请人临床实践所在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的材料;
5.两名实践地县(区)范围内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推荐材料。
6.上述两名推荐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中医药法》颁布后进行中医临床实践的,还应当提供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三、考核形式及合格标准国家医学考试网准考证号
(一)考核形式
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管理,委托宁夏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组织,包括临床实
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测试。统一命题、考试、评卷。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
1.临床实践技能(临床实际本领)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分两站进行,中医基本操作为10分钟,中医临床答辩为20分钟,每站由2名中医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作为考官进行执考,主考官须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2.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综合笔试,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具体考试内容、标准、大纲及办法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二)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临床实际本领)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2年有效;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2.临床实践技能(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方能参加综合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
3.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合格人员,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发文确认,颁发《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三)证书的使用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在自治区内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不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使用。
四、考务组织及考试地点
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考务组织、保密、试卷接运、考场安排、巡考等事项与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组织管理相同,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的考务组织程序安排各项考务工作。
根据我区考生实际数量和效率原则,全区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委托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考核,考试地点设在银川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标注的地址为准。
五、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1.每年2月10日-2月底到师承或实践地所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名,提交申请材料,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复审。
2.各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1日至15日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合格名单报宁夏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
3.宁夏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于每年3月15日至月底前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具备参加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资格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