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2×350MW级燃机扩建工程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
一、编制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2]2873号);
3、《广东省关于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
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
5、项目相关批文和设计资料;
6、项目收集到的职能部门意见、众意见、背景资料等。
二、风险调查
(一)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1、调查内容
根据拟建项目的实际,围绕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结合建设方案,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内容为:
(1)拟建项目的合法性:包括与国家和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电力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的符合性,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符合性,相关前置审批文件的取得及其合法合规性等。
(2)拟建项目所在地周边的自然环境现状和社会环境状况,以及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包括可能对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的影响,对上下游已建或拟建关联项目的影响,对当地总体发展规划、经济发展、关联行业发展、就业机会的影响等;包括拟建项目占用地方资源(土地、水资源、交通、污染物排放指标、自然和生态环境等)带来的影响,拟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活动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非物质性因素的影响,能否被当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等。
(3)众、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包括对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情况及意见反馈情况等。
(4)拟建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的态度。包括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在规划选址、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对拟建项目的支持态度等,项目所在地存在的社会历史矛盾和社会背景等。
(5)媒体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调查大众媒体以及网络论坛等对拟建项目的意见、诉求和舆论导向等。
(6)调查同类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的原因、后果及处置措施等。
2、调查范围和对象
凡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都纳入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范围。
本项目为企业在自有厂区内,利用企业建设预留用地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无需新征土地。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补偿内容,因此调查对象主要是周边受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经分析,本次调查对象主要包括:
(1)项目场址周边,受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环境影响范围内的众、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2)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包括:学校、医院、幼儿园等;
(3)东莞市、东城区、东城科技工业园、周边村委会等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4)项目所在地的大众媒体以及网络论坛。
(二)调查的方式和方法
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采用的方式和方法主要有:
1、通过现场踏勘、与委托方的接触、沟通,初步了解项目建设背景、周边情况和具体建设内容;
2、查阅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核实项目可行性,审核建设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采用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等进行社会环境调查,鉴别利益相关者,分析利益相关者诉求和历史社会矛盾;
4、走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职能部门对项目的意见;
5、收集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公示后的众意见,调研周边居民和企业,了解其意见;
6、采用网上调查以及舆情分析,了解媒体对项目建设实施的舆论导向及影响。
(三)拟建项目的合法性
1、项目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东莞邻近港澳,经济发达,用电负荷发展较快,是广东电网重要的负荷中心之一,预计2015 年东莞供电最高负荷将达到14500MW。而东莞电源主要以火电为主,容量有限,难以满足负荷发展需要。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广东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在东莞市内现有小火电退役后,东莞220kV 及以下电网电力缺额日益增大。另外,项目地处一个成熟的工业园区,项目周边有众多的热(冷)用户,近期(2015年)供热最大热负荷为537t/h(制冷期),。
本项目为2×350MW级燃机扩建工程,扩建机组电力主要在东莞西南部就地消化,项目建设可缓解东莞电网、特别是东莞西南部电网的供电压力,提高供电可靠性,为小火电退役创造条件,符合《广东电网“十二五”系统设计》提出的电源规划。同时,项目采用的是F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具有较好的降耗减排指标,对于改善东莞电源结构,以及满足近区热负荷需求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南方电网电力工业发展“十二五”及中长期规划》的要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建设的2台35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符合鼓励类第四条电力中第3项:“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要求,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
本项目选址于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区南端,扩建用地共59600平方米,主要是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围墙内用地。项目东侧地块为新奥燃气公司和LNG东莞分输站,西侧紧邻东科路,南靠一座小山,北侧为电厂主要热用户——华润雪花啤酒(广东)有限公司。项目的选址符合《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及《东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的要求。
2、项目相关前置审批文件
目前,本项目处于项目申请报告编制阶段,各项前置审批文件的取得情况如下:
(1)前期工作开展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2)建设用地
2005年8月23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预函[2005]145号文核发了《关于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认定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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