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6.28
【字 号】津静海政办发〔2022〕11号
【施行日期】2022.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静海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2022年6月22日第17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6月28日
静海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22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津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围绕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满足人民众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增加公开信息的含金量,提高政策获取的便利度,加强公开渠道运营保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经济领域信息公开
  (一)着力做好涉及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加大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政策法规与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
  (二)着力做好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国家、市、区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等减税降费政策,服务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持续加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解读力度,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推广应用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及时回应企业和众反映的“堵点”问题。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
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
  (三)着力做好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文件及“两新一重”、先进制造业、生态环保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大《外商投资服务指南》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和跟踪服务。及时公开商贸产业发展、促进消费等信息和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聚焦交通、物流、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项目建设领域,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以积极主动的政策公开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合作交流办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
  二、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四)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重点围绕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关注社会关切,及时转发辟谣信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准确转发官方消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确保数据安全。(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
  (五)加强就业支持政策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提高政策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开展“人社政策进千企入万家”活动,将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体,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体就业帮扶信息发布。加大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房租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创业政策宣传,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做好“海河工匠”相关政策发布,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众获得就业培训机会,促进政策取得实效。(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
  (六)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信息公开,助力优化公共服务,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众切身利益。融合运用、网站交流平台、移动客户端、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商,及时回应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个性化信息需求。(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
  (七)加强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做好入学、转学等相关政策的信息发布。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对于众关注度较高的本辖区小学、初中,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结果。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每所招生学校录取最低分。(区教育局负责落实)
  三、围绕提高服务质效,推动政策规范公开发布
  (八)深化政府公文集中规范公开。高质量发布政府公文正式版本,便于社会公众查阅。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集中发布。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汇总和集中公开,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
  (九)强化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
配套制度,强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决策结果等信息。(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2022年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时间
  (十)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提炼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确定解读重点。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聚焦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问题做好解读咨询服务。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多形式开展政策文件解读,推广在政务新媒体同步传播,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办、网格化管理中心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
  四、围绕深化公开方式,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
  (十一)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切实强化规范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
统一审理标准,明确审理重点,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简易审理程序,推进“繁简分流”审理机制。(区司法局、区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
  (十二)精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
  (十三)规范答复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效应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等问题。对公开申请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机制。(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