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基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水平,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为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人才支持,结合XX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省县域内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专业划分
“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专业为卫生技术领域内医、药、护、技类所属各专业,具体专业如下:
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
(一)医疗类所属专业
1.临床类别: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西医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如下:普通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传染病、小儿内科、重症医学、全科医学、康复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小儿外科、妇产科、麻醉学、急诊医学、皮肤与性病、眼科、耳鼻喉(头颈外科)、病理学、放射医学、超声医学、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等专业。
2.口腔类别: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口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如下:口腔医学等专业。
3.中医类别: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如下: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全科医学(中医类)、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中西医结合妇科、中西医结合儿科等专业。
卫生技术专业资格考试4.公共卫生类别: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如下:传染性疾病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专业。
(二)药学类所属专业
医院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等专业。
(三)护理类所属专业
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等专业。
(四)医学技术类所属专业
康复医学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放射医学技术、超声医学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心电图技术等专业。
二、乡镇、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
普通内科、急诊医学、全科医学、儿科、普通外科、口腔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妇产科、中医内科、康复医学、针灸科、推拿科、儿童保健、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放射医学、放射医学技术、超声医学、心电图技术、药学、护理学等专业。
第四条资格名称
“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划分为医、药、护、技四个专业类别,名称分别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基层)和主任医(药、护、技)师(基层)。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第七条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同时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累计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取得相应进修证明。
第八条现有本专业最高层级职称达到规定受聘年限,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
第九条通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第十条学历、资历及工作量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三、工作量
1.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详见附表2-1-1)。
2.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详见附表2-1-2)。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或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的;
四、已经离退休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能申报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能力
(一)副主任医师
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
(1)在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及等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地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诊治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
(2)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疑难病症的诊断与问题,能参加门诊咨询和院内会诊工作。
(3)具有一定的门诊和病房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4)评价内容。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
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特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具体指标见附表2-2。
2.公共卫生类别:
(1)熟练掌握各种预防性疾病的防治、流调、监测及突发公共卫生或灾害性事件的处理方法。
(2)熟练开展与本专业有关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能发现本地区公共卫生有关的主要问题,能独立完成监测和数据资料的收集、处理、分析、判断和评价。
(3)具有一定的预防医学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4)评价内容。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
(二)副主任药师
1.熟练掌握临床所用药品的药理与适应症、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法。
2.能参与制定临床药物方案,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
3.具有一定的中西药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三)副主任护师
1.具有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了解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及危急重症的诊断、。
2.系统掌握其专科护理技术,能解决复杂疑难的护理技术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四)副主任技师
1.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病的诊断、鉴别及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
2.对本专业有关的诊断、、监测及各项检查有较广泛了解。
3.具有一定的医学辅助技术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二、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必备条件
1.副主任医师
(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
强化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本人近5年不同年份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等诊疗病案5份(每年度各1份)。
(2)非临床类别:
非临床类或不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中临床类申报人员,可不提
供病案,但需提供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