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区级是什么军衔,除军衔外还有职务级别
直到上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地⽅和军队⼲部,才根据每个⼈参加⾰命⼯作的年限、历史贡献、所任职务等综合因素,评定了级别,⼲部按级别享受⼯资津贴和其他物质待遇。解放军设置的级别,为了区别国家机关⾏政⼲部和其他专业技术⼈员的级别,称之为“军队级别”,级“军官职务等级”
“军官职务等级”,1952年3⽉正式评定,全军从⽑泽东的军委主席级到战⼠级,共设置了⼗⼀等⼆⼗四级:
军委主席、副主席级(⼀等⼀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等⼀级),军委委员级(⼆等⼆级);
正、副、准兵团级(三等⼀、⼆、三级);正、副、准军级(四等⼀、⼆、三级);正、副、准师级(五等⼀、⼆、三级);正、副、准团级(六等⼀、⼆、三级);正、副营级(七等⼀、⼆级);
行政级别正、副连级(⼋等⼀、⼆级);正、副排级(九等⼀、⼆级);正、副班级(⼗等⼀、⼆级);战⼠级(⼗⼀等)。
正、副连级(⼋等⼀、⼆级);正、副排级(九等⼀、⼆级);正、副班级(⼗等⼀、⼆级);战⼠级(⼗⼀等)。
1952年全军⼲部评定级别后,到1955年实⾏军衔制度的三年多时间⾥,级别显得偏低的部分初级⼲部和⼀少部分中级⼲部的级别,进⾏了调整,准军级和副军级⼲部的级别只有个别调整。
现⾏军官职务等级与军衔的对应: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为上将;⼤军区正职为上将、中将,⼤军区副职为中将、少将;
正军职为少将、中将,副军职为少将、⼤校;正师职为⼤校、少将,副师职为上校、⼤校;正团职为上校、中校,副团职为中校、少校;
正营职为少校、中校,副营职为上尉、少校;正连职为上尉、中尉,副连职为中尉、上尉;排职为少尉、中尉。
这种职务与军衔的对应只代表⼀般情况,在1988年授衔之后,逐步固定化,通常变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