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西贵港市中⼩学教师招聘2544⼈,报名时间:2021年4⽉19⽇9:00⾄4⽉23⽇17:30。⽆忧考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为做好我市公办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公开招聘⼯作,根据《⼴西壮族⾃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实施办法》(桂⼈社发〔2011〕155号)精神,定于2021年4⽉下旬⾯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544名,其中:乡镇基层中⼩学教师129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作顺利进⾏,特制订本公告。
  ⼀、招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2021年毕业的普通⾼校应届毕业⽣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试前提供教育部考试中⼼颁发且仍在有效期的《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
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将取消⾯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资格。
  3.往届毕业⽣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平测试考试合格,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参加报名考试,但必须在⾯试前提供教育部考试中⼼颁发且仍在有效期的《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将取消⾯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资格。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要求
  ①报考⼈员年龄要求⼀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19⽇⾄2003年4⽉19⽇出⽣);
  ②报考乡村学校的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19⽇⾄2003年4⽉19⽇出⽣);部分较为偏远的乡村学校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19⽇以后出⽣);
  ③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报考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19⽇⾄2003年4⽉19⽇出⽣);
  ④报考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的⼈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19⽇以后出⽣);
  ⑤报考国家⾃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乡特设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19⽇以后出⽣);
  2.原代课⼈员特设岗位。仅限于桂平市辖区内户籍,2002年9⽉4⽇前(即桂政办发〔2002〕137号⽂件前)经县级⼈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政部门批准聘⽤备案仍在公办学校任教、2021年9⽉30⽇前未达到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员报考。
  3.免笔试招聘岗位
2019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时间  (1)获得硕⼠研究⽣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学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
  (2)部分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基层乡村学校岗位。
  4.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中⼩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下列⼈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作⼈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员。
  6.代课⼈员参加企业职⼯养⽼保险,2021年9⽉30⽇前已达企业职⼯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员。
  7.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试⽤期或服务期未满⼈员。
  8.在读的普通⾼校⾮2021年应届毕业⽣(其中,在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员、研究⽣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
位证书报考)。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员不得报考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西壮族⾃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实施办法》(桂⼈社发〔2011〕155号)第⼆⼗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期为2021年4⽉18⽇,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期为2021年7⽉22⽇。
  ⼆、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获得国家承认的⼤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技⼯院校⾼级⼯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的⼈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报考⼈员,应届毕业⽣限⽣源地必须为贵港市(含县市区)或2021年4⽉19⽇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的⼈员。
  (三)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员、聘⽤教师控制数⼈员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四)定向原代课⼈员招聘的特设岗位,按代课⼈员户籍所在县市区或教育⾏政部门批准聘⽤备案的所在县市区报考。
  (五)定向国家⾃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乡的特设岗位,仅限于桂平市户籍(或者⽣源地为桂平市)⼈员报考。
  (六)定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专设岗位,报考⼈员须为贵港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随军前为⾮事业单位在编⼈员且现仍未⼊编。资格审核按权限由贵港军分区、县级武装部门负责。
  (七)定向普通⾼校应届毕业⽣的岗位,仅限于2021年国家统⼀招⽣的普通⾼校毕业⽣和2019-2020年未落实⼯作单位的毕业⽣报考。
  “服务基层项⽬”⼈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前⽆⼯作经历的⼈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校应届毕业⽣岗位。
  (⼋)定向招聘“建档⽴卡”脱贫户家庭毕业⽣岗位,按“建档⽴卡”脱贫户所属县市区报考。
  (九)定向招聘本乡主体少数民族岗位,仅限于户籍为平南县马练、国安瑶族乡的⼈员报考。
  (⼗)定向招聘退役军⼈专设岗位,⾯向中国⼈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和义务兵或中国⼈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和义务兵且户籍为贵港市辖区(含县市区)的⼈员报考。
  (⼗⼀)凡已⼊编(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倾斜政策)或⼊编后解除⼈事关系的⼈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作的通知》(桂⼈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作的通知》(⼈社厅函〔2017〕259号)⽂件精神,取得祖国⼤陆认可的⼤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中⼩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中⼩学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贵港市中⼩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址:jszp-ggs.glrgds)报名。
  三、加分办法
  (⼀)报考⼈员属少数民族的加3分,计⼊笔试成绩。须提供户⼝本或⾝份证原件核实。
  (⼆)原代课⼈员报考专设岗位加分办法,按贵政办〔2008〕42号⽂件规定执⾏,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核准,加分计⼊笔试成绩。不报考代课⼈员专设岗位不给予加分。
  (三)在贵港市辖区内的“服务基层项⽬⼈员”:⼤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校毕业⽣到村任职⼯作”(含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作组织员)、“三⽀⼀扶”计划等⼈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加5分,服务满1周年且未满服务期限并考核合格的加3分。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社、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证明、协议书和相关证书。以上⼈员服务期满⼊编后或⼊编后辞职的,不再享受加分。
  (四)随军未就业家属加分事项按《贵港市⼈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规定执⾏,由贵港军分区政治⼯作处核准提供。
  (五)加分计算时间截⽌⾄2021年8⽉31⽇⽌。加分可以累计计⼊笔试成绩。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打印准考证
  (⼀)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19⽇9:00⾄4⽉23⽇17:30。
  2.报名⽅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员登录“贵港市中⼩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址:jszp-
ggs.glrgds)进⾏上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员只能报考⼀个岗位。报考⼈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的有效居民⾝份证信息必须⼀致。报考⼈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报考指南。报名时在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上资格审查、⾯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员⾃⾏承担。报考⼈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员认为本⼈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
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资格审查单位应根据报考⼈员提交的核⼼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员在报名期间⾃⾏举证(见附件4)。
  报考⼈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西壮族⾃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录(2021年版)》。
  (⼆)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19⽇9:00-4⽉24⽇17:30。
  报考⼈员于2021年4⽉19⽇9:00⾄4⽉24⽇17:30期间登录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起1⽇内,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4⽉19⽇9:00⾄4⽉23⽇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4⽉23⽇17:30⾄4⽉24⽇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员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政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上对应聘⼈员进⾏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三)现场资格及加分初审
  ⾯向代课⼈员招聘特设岗位、⾯向国家⾃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乡特设岗位、服务基层项⽬⼈员的报名⼈员、统⼀在2021年4⽉21⽇—23⽇(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和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教育⾏政部门进⾏现场资格审查,超过规定时间不到现场进⾏资格审查的,视同主动放弃。对符合加分条件⼈员将在贵港⼈⼒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v)、贵港市教育局站(v)公⽰2天。如有异议,请于公⽰期内及时向招聘单位的教育主管⾏政部门反映。
  (四)上缴费
  1.缴费⽅法及收费标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员应于2021年4⽉24⽇17:30前登录“贵港市中⼩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址:jszp-ggs.glrgds)完成缴费。笔试考试费按⾃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件的规定执⾏,收费标准:每⼈每科50元。报考⼈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审核通过的免笔试岗位考⽣不⽤缴费,但岗位报名⼈数超过1:10时仍需缴费。
  2.已缴笔试考试费的应聘⼈员,可于考前⼀周到贵港市招⽣考试院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员参加考试)。
  3.符合以下条件⼈员之⼀的,按考⽣缴费账户退还考试费。①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考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②报考笔试岗位缴费后取消改报考免笔试岗位;③建档⽴卡贫困户、城市低保家庭
的考⽣。
  (五)开考⽐例
  1.乡村学校招聘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数未达1:3开考⽐例,按实际缴费⼈数开考。
  2.除了乡村学校以外的招聘岗位开考⽐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开考⽐例要求的,⼜确因⼯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作⽇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汇总,报市⼈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县市区所属单位必须先报县市区⼈社部门审核)。应聘⼈员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数达不到开考⽐例⽽取消报考岗位的,在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应聘⼈员可于2021年4⽉28⽇9:00⾄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市、区)教育⾏政部门于4⽉28⽇17:30前完成改报⼈员的资格审查。
  (六)退费
  1.建档⽴卡脱贫户或城市低保家庭考⽣2021年4⽉23⽇前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内提交本⼈⾝份证的扫描件和《政策减免考试费⼈员申请表》(附件4,签字扫描件),可申请减免考试费⽤。其中,城市低保家庭考⽣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活保障的证明;贵港市辖区以外建档⽴卡脱贫户毕业⽣须提供《⼴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册》的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续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2.符合以下条件考⽣之⼀的,报名结束⼀个⽉内按考⽣缴费帐号退还考试费:①不选择或不符合改报考其他岗位的报考考⽣;②建档⽴卡脱贫户、城市低保家庭的考⽣;③已改报成功重复缴费的考⽣。
  (七)准考证打印
  应聘⼈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考试前⼀周登录“贵港市中⼩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址:jszp-ggs.glrgds)⾃⾏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中⼩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员参加笔试、⾯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应聘⼈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的有效⾝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不可)。
  五、笔试及成绩查询
  (⼀)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5⽉23⽇(星期⽇),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上午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 教育⼼理学与德育⼯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笔试地点:详见个⼈准考证。
  (⼆)成绩查询(2021年6⽉上旬前)
  应聘⼈员登录“贵港市中⼩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址:jszp-ggs.glrgds)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站。
  (三)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数情况,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代课⼈员特设岗位不划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个科⽬缺考的,不得进⼊下⼀个招聘程序。
  (四)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报名⼈数超过1:10⽐例的,需增加笔试筛选。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考⽣(不包括⾯向代课⼈员招聘的特设岗位、⾯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专设岗位、⾯向国家⾃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乡特设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理学与德育⼯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向代课⼈员招聘的特设岗位、⾯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和⾯向国家⾃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乡特设岗位考⽣的总成绩按笔试与⾯试成绩权重按5:5⽐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成绩×5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理学与德育⼯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七、⾯试
  (⼀)⾯试⼈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例确定进⼊⾯试⼈选,⾯试⼈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进⼊⾯试。笔试报名⼈数达不到开考⽐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员再减少的,及笔试后岗位合格⼈员⽐例达不到⾯试⽐例,⼜确实需要补充⼈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县市区⼈社部门审核,报贵港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试程序。已确定进⼊⾯试的考⽣由各县市区公布。
  (⼆)资格复查
  1.⼊围⾯试名单公布时间:⼀般于2021年7⽉15⽇前。
  2.⼊围⾯试⼈选资格审查:⼀般于2021年7⽉22⽇前。
  确定⼊围⾯试⼈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1年度贵港市中⼩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学专科及以上(含技⼯院校⾼级⼯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的报考⼈员凭⾝份证、毕业证。
  (3)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中师)的报考⼈员须提供毕业证、⾝份证和下列材料之⼀。
  ①2021年4⽉19⽇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的⼈员提供户⼝簿;
  ②提供能证明⽣源地为贵港市的相应材料:含有⽣源地为贵港信息的户⼝簿或本⼈有效⾝份证、或⼊学前转出地派出所证明。
  (4)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员、聘⽤教师控制数⼈员报考⼈员须提供⼯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资格;在报名时间截⽌后辞职的,⼀律按弄虚作假处理,⼀经查实,取消⾯试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6)定向招聘普通⾼校应届毕业⽣岗位的2019-20未落实⼯作的毕业⽣,须提供其户⼝、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就业指导服务中⼼)、⼈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材料。⾮普通⾼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学考试、成⼈教育、络教育、夜⼤、电⼤等)的毕业⽣必须在2021年4⽉19⽇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国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8)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社等相关部门的书⾯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9)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随队⼿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簿。
  (10)定向招聘扶贫开发重点县特设岗位须提供户⼝簿或⽣源地为桂平市的有效证明。
  (11)定向招聘少数民族岗位,须提供平南县国安、马练瑶族乡户⼝簿或⽣源地的有效证明。
  (12)定向招聘“建档⽴卡”贫困户家庭毕业⽣,须提供《⼴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册》。
  (13)定向招聘退役军⼈专设岗位,须提供本⼈户⼝簿、退役证件。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份。
  (三)⾯试通知
  发布⾯试公告:2021年8⽉8⽇前。
  参加⾯试⼈选确定后,具体⾯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级教育⾏政主管部门在各⾃址发布公告并通知参加⾯试考⽣。
  ⾯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书⾯⾃愿放弃⾯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试⼈选,但必须进⾏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可参加⾯试。⾯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放弃⾯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试的,不再递补⾯试⼈选,按实有⼈数进⾏⾯试。
  (四)⾯试⽅式
  1.市直学校的⾯试⼯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的⾯试⼯作由县市区教育⾏政部门会同同级⼈社部门组织实施。
  3.中⼩学教师岗位招聘采⽤说课或讲课(试讲)⽅式进⾏。⾯试分值满分为100分。⾯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
  4.每考场⾯试考官由7⼈组成,其中主考官1⼈。⾯试考官必须由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员担任;组织⾯试部门建⽴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5.⾯试实⾏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试的考⽣须携带有效⾝份证、准考证进⼊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6.⾯试成绩在⾯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考核
  (⼀)根据⾯试分数合格⼈员的总成绩从⾼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例确定考核⼈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试成绩⾼的确定为考核⼈选;⾯试成绩相同的,市直学校以⾯试中“教学过程及⽅法”、港南区和覃塘区以⾯试中“教学过程”、港北区以⾯试中“教学过程设计”、桂平市和平南县以⾯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者进⼊考核。)。
  免笔试岗位⼈选确定。免笔试岗位⾯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选;再次并列时,市直学校以⾯试中“教学过程及⽅法”、港南区和覃塘区以⾯试中“教学过程”、港北区以⾯试中“教学过程设计”、桂平市和平南县以⾯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者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