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批材料(共五则范文)
第一篇: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批材料
附件1:
聘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申报材料清单
一、材料报送要求
(一)所有材料均须用A4规格的纸张提供(其他规格的纸张可用粘贴、缩小复印等方式整理成A4规格);
(二)材料中须盖章、签字的地方请严格按要求盖章、签字;
(三)同一单位的审批材料应按职位编号顺序叠放,同一职位的材料按总成绩排名叠放;
(四)每份材料须按清单的顺序整理叠放并用活动夹子夹起(需审验的原件材料另外放置);
(五)拟聘人员的照片必须在公务员管理子系统中上传,注意须小于200k;
(六)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由招聘主管单位核对原件、出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公章;
(七)材料不齐或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受理。
(八)为提高聘任审批效率和拟聘人员尽快到岗,聘任职位或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分批次报送聘任审批手续。
二、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聘任公务员审批表》或《聘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统中生成并打印);
(二)《聘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察情况表》(原件,表格从网上下载);
(三)身份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四)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复印件,验原件。2011年春季、夏季毕业生不需提供);
(五)《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生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毕业院校的“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公章亦可);
(六)《聘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查表》(原件,表格从网上下载。);
(七)报考要求市内户籍职位的深圳生源市外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户口已迁往毕业院校,须提交原户口底册复印件并由原派出所加盖公章或原派出所开具证明(原件);
(八)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地方班毕业生的证明(原件);
(九)与职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十)体检表。
三、拟聘人员为市外社会人员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聘任公务员审批表》或《聘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统中生成并打印);
(二)《聘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察情况表》(原件,表格从网上下载);
(三)身份证、户口本(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四)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的还须提供验证证明,国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五)《聘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查表》(原件,表格从网上下载);
(六)本市户籍人员配偶按深圳户籍报考的,须提交结婚证、深圳户籍一方身份证和户口本(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七)如有随迁子女且年龄在16至18岁的,须提供子女在校读书证明(原件);
(八)拟聘人员个人档案(原件);
(九)与职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十)体检表。
四、拟聘人员为市内社会人员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聘任公务员审批表》或《聘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原件,从公务员管理子系统中生成并打印);
(二)《聘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察情况表》(原
件,表格从网上下载);
(三)身份证、户口本(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四)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的还须提供验证证明,国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五)《聘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查表》(原件);
(六)与职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七)体检表。
注:招聘单位审核拟聘人员的计划生育状况,并把《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及计划生育证明存档,填写《聘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察情况表》反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证明管理的通知》(深人口计生规„20091号)。
第二篇:扬州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
扬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省统一部署,2018年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81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83名、县(市、区)级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287名、乡镇(街道)机关211名。另外,有关工作委托管理的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30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和考录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江苏省公务员招录
(七)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八)具备《扬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拟报考职
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九)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十)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为“80”—“82”),考录对象为:我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并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等条件的人员;
(十一)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0”—“93”),考录对象为:我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我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十二)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4”—“96”),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我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十三)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8”),考录
对象为:在我市各县(市、区)本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工作表现优秀且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报考人员应政治素质好,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扎实工作,得到众认可。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相应证明。
2015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人员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考录单位、职位、类别及具体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扬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扬州党建网(v)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v)扬州人事考试网(www.xiexiebang)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1月30日9:00-2月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月30日9:00-2月7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1月30日9:00-2月8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www.xiexiebang)。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
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乃至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