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陕西省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阶段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评价的结果不但要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而且对于初中乃至小学的教育教学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标准
(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如下表:
评价维度
评价要素
关键表现
道德品质
文明礼貌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登录
对师长有礼貌
与同学友好相处
言行文明
勤奋进取
有进取心
学习刻苦努力
遵纪守信
具备法律的基本常识
遵守社会公德和中学生行为规范
真诚待人、正直守信
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考试不作弊
热爱劳动
尊重劳动者和他人劳动成果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公民素养
社会责任感
关心他人和社会
乐于助人
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
家庭责任感
理解、关心家庭成员
尊重父母的意见和教导
愿意承担必要的家庭责任与义务
自尊自律
能正确认识自我、自信积极
学会料理个人生活、生活节俭
能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有错即改
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文明上网
环保意识
具有环保意识
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
积极参加环保活动
学习能力
学习兴趣
有好奇心和质疑精神
能自觉完成学习任务
努力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学习方法
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
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
能够听取他人建议不断改进学习方法
独立探究
能够独立思考
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掌握探究的策略与方法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具有较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意识
有较强的动手能力,有实践活动成果或作品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合格
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合格
交流与合作
团队精神
关心集体、乐于参加集体活动
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沟通与分享
尊重并理解他人
能够合理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主动与他人交流和分享
运动与健康
体质与健康
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努力
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健康心理状态
有良好的自我控制和调节能力
能够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
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参加体育锻炼、
爱好体育运动、在某体育项目上有一定特长
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卫生
审美与表现
审美情趣
能在日常生活和大自然中发现美、欣赏美
喜欢上音乐、美术课并认真完成作业
有健康的审美情趣
艺术活动与表现
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
在艺术方面有一定特长
能用多种方式创造美和表现美
(二)关于等级评价标准的说明
1. 道德品质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班主任期末评语的原始资料;(2)反映学生思想品德、包括奖励或处分等原始记录;(3)担任校、班或小组干部、参加校内外劳动的证据;(4)在校级及其以上有关活动中的获奖情况。
评价标准说明
A(优秀)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良好;
3.在校级及其以上有关活动中获奖;
4.被评为校级及其以上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B(良好)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较好;
3.在班级及其以上有关活动中获奖。
C(合格)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有一定进步;
3.在校三年有违法或违纪行为记录,但改进明显。
D(不合格)
有违法犯罪或经常性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学校处分。
2. 公民素养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反映学生公民素养,包括为同学服务、为困难体提供帮助的原始证据;(2)自我评价的原始记录;(3)有关心家庭成员、参与家务劳动、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的证据;(4)有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参加环保活动的记录。
评价标准说明
A(优秀)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良好;
3.自信积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B(良好)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较好;
3.自信自尊、不乱花钱。
C(合格)
1. 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 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有一定进步。
D(不合格)
有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行为,并受到有关方面处分。
3. 学习能力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反映学生学习能力,包括体现创新精神、参与探究活动、课外阅读的证据(如:实验报告或探究活动方案的原始记录、课外阅读的书目和反思笔记、小制作或小论文等);(2)个人学习计划、总结或自我反思的原始证据;(3)在校三年的阶段性学习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4)理化生实验考核成绩、综合实践活动原始记录;(5)校级及以上学科获奖证书、实践性活动的成果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