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一:平邑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平邑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的精神,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过程中,要建立发展性评价机制,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为做好这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的指导思想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同时,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业务,作为全体高中干部、教师的职务行为。
二、评价目的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高中阶段学生进行的全员、全方位、全程评价,其目的是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其次,是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
观、发展观、学生观和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实现师生的互动,引导并促进教师发展;第三,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的终结性评价结果,要为高中学生升入高等院校或走上社会参加工作提供参考。
三、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发展水平,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使学生认识自身发展需求,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从而促进全体学生健康发展。
(二)自主性原则
通过设计综合的评价内容、多样的评价方式,在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引导每个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价活动。
(三)过程性原则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穿于学生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体质的增强等全面、和
谐发展的过程之中。
(四)激励性原则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面对全体学生,引发学生的学习愿望和责任,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改进自己的学习行为和学习方式,激励他们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五)共同建构原则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由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双方通过沟通、协商共同建构。在共同
建构的过程中,使评价结果得到评价对象最大程度的认同,更好地发挥评价结果促进评价对象发展的作用。
四、评价指标体系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中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其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根据基础性发展目标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登录和学科学习目标的要求,特制定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发展指标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指标
基础指标是依据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人才需要对高中学生提出的基本要求,是所有高中学生通过学习都应达到的目标。它立足于学生走入社会后的生存和生活能力,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成就、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方面。
(二)发展指标
发展指标是依据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人才需要对高中学生提出的拓展性发展要求,是学生在共性发展的基础上,体现个人与众不同的个性发展目标。即学生根据自身的生理、心理、知识、能力发展的特点自主选择发展的内容,立足于走入社会后的竞争能力。它包括个性特长、有新意的成果及其他自主选择的内容。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标准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采用绝对评价、相对评价和
篇二:山东省菏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山东省菏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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