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流程:
一、缴费明细查询
1、现场查询:申请补缴人员根据本人的18位身份证号码及养老保险电脑序号,在现场触摸屏查询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电脑序号可以现场查询或在本人每年收到的社会保险对账单上查询)
2、网站查询:申请补缴人员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用户登陆,根据本人的18位身份证号码、养老保险电脑序号、医保手册号码,查询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二、材料准备
存档证、本人身份证(18位身份证号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存折。
三、缴费申请
持上述有关材料,现场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承诺书》、《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办单》
四、补缴费用计算
可根据现场提供的《个人委托存档补缴测算表》或本人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查询-其他查询-个人委托存档补缴测算表进行测算。
五、扣款准备
扣款通过本人提供的北京银行京卡或邮政储蓄存折扣款,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北京人才网日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进行扣款。
注意事项:
1、个人应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并保证扣款账户余额充足,
由于个人信息填报或扣款账户信息错误、扣款时金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2、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报办理补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海淀户籍城镇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流程:
流程同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办理流程,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核后返还用人单位)(海淀人才集体委托存档的不需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