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2022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3.17
【字 号】济政办字〔2022〕 11号
【施行日期】2022.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2022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17日
(:市大数据局战略规划处,66607668)
济南市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2022年)
  为贯彻落实省、市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大脑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深度融合,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数据资源体系,实现数据资源“一脑统管”
  以济南政务云为依托,推进系统整合汇聚,完善数据资源标准,建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
促进数据授权应用,努力破解有业务无系统、有系统缺数据、有数据不好用等难题,确保于2022年年底前建成城市大脑,实现数据资源“一脑统管”。
  (一)强化数据生成汇聚。依托济南政务云,以部门自建系统为主线,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摸清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底数,统一编制公共数据目录。各部门对自身数据资源实施系统整合,全量汇聚至市大数据平台,后续实时进行动态更新,保障数据鲜活可用;对检测不达标的数据,由部门实施数据治理后再次汇聚。市大数据部门围绕各领域需求,组织编制数据需求和数据责任两张清单;将目前缺少的业务必需数据列入部门数据责任清单,由部门按照统一规范,通过组织基层填报、业务普查、业务数字化、历史纸质档案电子化等方式推进数据生成。(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强化数据标准管理。市大数据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全市大数据标准规范,具体做好共性基础规范标准制定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起草本行业标准,送市大数据局组织论证审核后实施;2022年年底前重点完成标准地址、空间地理、住房建设、安全应急、健康医疗等重点行业急需数据标准制定工作。推进数据统筹管理,实施公共数据“首席代表”制度,
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严格产数、聚数、通数、用数的流程、授权细则和安全要求。(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三)强化数据融合治理。在汇聚部门数据的基础上,对数据资源实施统一治理、统一归类,建设完善人口、法人综合库,构建城市体检、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健康医疗等重点主题库和各类应用专题库,针对应用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支撑领导决策和各类场景建设。搭建数据质量反馈纠错和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四)强化数据中枢建设。以市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建设区县(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下同)子平台和部门分平台,形成全市上下级联、左右互通、高速连接、智能分发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构建具备秒级汇聚能力的数据高速汇聚通道。各区县按照统一规范建设区域子平台,统一汇聚管理本级数据。有条件的市级部门经市大数据部门同意后可建立部门分平台,整合本部门系统、全量汇总本行业数据,按标准对接融入市大数据平台;其他部门统一使用市大数据平台汇聚和管理本部门数据资源。强化市大数据平台和重点应用场景安全监管,推进数据安全监管向区县延伸,建立第三方数据安全评估、实时监管机制,
确保核心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五)强化数据授权应用。完善市公共数据服务门户,构建一体化数据服务体系,实施公共数据统一授权分发,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数据应用,定时向数据提供方反馈数据调用情况,便于及时研判。按需统筹建设居民生存状态认证、空壳公司判断、困境儿童发现、独居老人监控等通用实用模型和人脸识别、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共性智能算法服务,及时发布数据服务清单和应用建议,扩展泉城链平台应用范围,试点推行“数据可用不可见”应用方式,不断丰富数据服务形式。支持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开展数据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应用成果评选,重点在健康医疗、城市建设、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领域探索市场化开发利用场景。持续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开展数据交易登记和社会数据供需对接,鼓励社会数据流通应用,逐步打造数据流通生态。(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构建城市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城市运行“一键体检”
  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编制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构建城市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强化数据资源支撑,实现城市运行状态“一图全面感知”“见人知物,见物知人”,助力城市运行一键体检。
  (六)城市基础信息一图呈现。整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32个业务系统,全面梳理建筑、路网、管网、感知设备等143类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和人、事、物、组织等衍生数据,构建城市基础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完善城市CIM平台,将城市基础数据资源按统一标准在底图上进行叠加,形成城市级统一数字底图和数据资产。构建城市基础信息管理平台,融合打通核心空间平台,实现城市基础信息全量落图归集,形成对城市主要空间数据的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助力城市体检工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七)城市运行一键体检。基于城市基础信息平台汇聚生成各类动态数据资源,完善城市体检信息平台分析计算模型,对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8大专题涉及的多维度指标体系实施全面梳理分析,全时全域感知城市运行情况,对城市风险隐患及时预警、自动推送,实现城市“实时监测、一键
体检”。逐步深化城市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在城市体检工作中的应用,推进平战结合、从平面到立体、从宏观到微观的城市一体化精细管理,优化城市治理效能。聚焦城市体检成果转化,探索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开发建设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设宜居、绿、韧性、智慧、人文城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进一步完善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支撑,推动政务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一体化演进升级,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业务深度融合。
  (八)政务服务“一件事”集成办理。完善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支撑,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系统整合。细化梳理多事项联办流程,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等全链条业务办理流程,扩大“出生”“养老”“就医”“身故”一件事集成服务范围,探索实现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各环节集成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九)涉企服务一口办理。推进涉企服务平台资源整合,打造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端口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惠企政策兑现“直通车”,实现政策兑现项目统一发布、免查即知和线上申报;完善企业诉求解决机制,集成民企心声、智慧导服,为企业提供诉求直达服务;整合政府和社会服务机构资源,提供平台支撑,服务企业融资、供需、法律、人才、财务等需求。(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营经济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便民服务掌上办理。全面整合各级各部门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推动重点领域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接入非税缴费、生活缴费等云缴费服务,推动线上便民缴费服务,提升缴费服务的数字化、便利化水平。强化高频应用服务,推进市民办理公积金提取、义务教育报名、医保登记等更加便捷。以社保卡和“泉城码”为载体,打造卡码结合高效便民服务场景,在政务服务、公共生活等领域逐步实现“一码通行”。2022年年底前“爱山东·泉城办”APP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用达到200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一)政务服务无证明办理。按照证照证明“应免尽免”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优化,2022年年底前力争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结果材料减量化、数字化,已通过市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的信息不再重复提供,社保等证照证明提供方不再提供相关信息和纸质材料。动态调整市、区县证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抓好清单落实。深化电子证照集成应用创新,2022年年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领域证照证明免提交。(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级政务服务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