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府印发《云南省省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办法
【发布单位】82302
【发布⽂号】云政发[2001]80号
【发布⽇期】2001-06-06
【⽣效⽇期】2001-06-06
【失效⽇期】
【所属类别】地⽅法规
【⽂件来源】中国法院⽹
云南省⼈民政府印发《云南省省直
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2001]80号)
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公务员成绩入口
现将《云南省省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云南省⼈民政府
⼆00⼀年六⽉六⽇
云南省省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办法
第⼀条第⼀条实⾏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障国家公务员⾝体健康,保证政府⾼效运⾏的重要措施。
第⼆条第⼆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建⽴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和《云南省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暂⾏规定》(省政府第86号令)等有关⽂件的精神,结合我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暂⾏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原则
是:补助⽔平与经济发展⽔平和财政负担能⼒相适应,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平不降低,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医疗补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保障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医疗补助的使⽤、管理与现⾏财政管理体制和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第四条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范围
1、符合《国家公务员暂⾏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案》规定的国家⾏政机关⼯作⼈员和退休⼈员;
2、经省政府批准列⼊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作⼈员和退休⼈员;
3、经省委批准列⼊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机关,⼈⼤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商联机关以及列⼊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作⼈员和退休⼈员;
4、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作⼈员和退休⼈员;
5、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作⼈员和退休⼈员,经省⼈民政府批准后,可参照国家公务员补助办法和标准,实⾏医疗补助。
第五条第五条省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按在职⼯作⼈员⼯资总额和退休⼈员退休⾦(养⽼⾦)总额5%的⽐例提取。今后,随经济发展适当提⾼⽐例。
同时,为了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初期个⼈帐户资⾦太少⽽个⼈负担⽐例增加的⽭盾,切实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保障⽔平不低降,对参加医疗保险的国家公务员2001年按⼀个⽉⼯资标准实⾏补助,全部划⼊个⼈帐户。⾏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资⾦,单位解决50%,省财政厅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解决50%。其它事业单位可⽐照执⾏,经费由各单位⾃筹。统⼀划拨到省医保中⼼,由医保中⼼注⼊参保⼈员个⼈帐户。
第六条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按现⾏财政管理体制,由省财政列⼊当年财政预算。
实⾏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政事业单位,由省财政直接划拨。原享受公费医疗经费补助的事业单位所需医疗补助资⾦仍按原资⾦来源渠道筹措,需要财政补助的由省财政在核定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时给予安排。对少数资⾦确有困难的事业单位,由省财政区别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七条第七条医疗补助经费主要⽤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最⾼⽀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补助;在基本医疗保险⽀付范围内,个⼈⾃付超过⼀定数额的医疗费⽤补助;享受医疗照顾⼈员在就诊、住院时按规定补助的医疗费⽤;个⼈⾃付⽐例提⾼后的补助等。医疗补助经费分为划⼊个⼈帐户和统⼀调剂使⽤两部分。
(1)为保证国家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个⼈帐户资⾦在门诊就医看病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需求,及住院时个⼈⾃付⽐例提⾼后的医疗费⽤,医疗补助经费按在职⼈员、退休⼈员本⼈上年⼯资总额(或
退休⾦总额)的4%划⼊个⼈帐户。个⼈帐户资⾦超⽀⾃理,节余部分结转下年继续使⽤。
(2)超过昆明市重特病医疗统筹最⾼⽀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由医疗补助经费予以解决。
(3)住院、门诊急救和经批准的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医药费⽤,个⼈负担过多,影响家
庭基本⽣活的,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由医疗补助经费给予适当补助解决(具
体办法另定)。
(4)符合云南省⼲部保健委员会、云南省卫⽣厅云卫健字〔2000〕6号⽂件精神,持有⼲部医疗《就诊证》的现职或退休副厅级以上⼲部;荣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奖”的中青年科学技
术管理专家;经省⾼评委评定、省⼈事厅批准具有正⾼级职称(教授级)且年满55岁以上者,在就诊、住院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但符合⼲部保健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经省劳动和社
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由省财政拨到省医保中⼼的专项补助费中解决。
(5)持有⼲部医疗“特诊证”的省级医疗照顾⼈员的医疗费⽤,由省⼲部保健委员会按原规
定办理。
第⼋条第⼋条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要与基本医疗保险基⾦分开核算,单独建帐,单
独管理,专款专⽤。
第九条第九条省劳动保障⾏政部门负责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使⽤的审批⼯作,省医
疗保险基⾦管理中⼼负责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作。
第⼗条第⼗条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国家公务员医疗补
助⼯作。省财政厅要制定医疗补助经费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监督检
查补助经费的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补助经费的审计。
第⼗⼀条第⼗⼀条本暂⾏办法与《昆明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暂⾏规定》、《昆明市
城镇职⼯重特病医疗统筹暂⾏办法》同时施⾏。
第⼗⼆条第⼗⼆条本暂⾏办法由省劳动保障⾏政部门负责解释。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站,如需引⽤,请以正式⽂件为准。红
尘紫陌,有轰轰烈烈的昨⽇,也有平淡如⽔的今天。在⽣活平平仄仄的韵脚中,⼀直都泛着故事的清⾹,我看到每⼀⼨的光阴都落在我的宣纸上,跌进每⼀个⽅⽅正正的⼩楷⾥,沉⾹、迷醉。
秋光静好,窗外阳光和细微的风都好,我也尚好。不去向秋寒暄,只愿坐在⼗⽉的门扉,写⼀阙清丽的⼩诗,送给秋天;在⼀杯⾹茗⾥欣然,读⼀抹秋意阑珊,依着深秋,细嗅桂花的⾹馥,赏她们的淡定从容地绽放。
听风穿过幽幽长廊,在平淡简约的⼈⽣中,把⽇⼦过成云卷云舒,⾏云流⽔的模样,过成⼀幅画,⼀⾸诗。有你,有我,有爱,有暖,就好。在安静恬淡的时光⾥,勾勒我们最美的今天和明天。
醉⼀帘秋之幽梦,写⼀⾏⼩字,念⼀个远⽅,痴⼀⽣眷恋。⼀记流年,⼀⼨相思。不许海誓⼭盟,只许你在,我就在。你是我前世今⽣的爱,是刻在⼼头的⼀枚朱砂。
任由尘世千般云烟散尽,任由风沙凝固成沙漠的墙,你依然是我⽣命的风景。
⼈⽣苦短,且⾏且珍惜。⼗⽉如诗,就让我独醉其中吧!⾏⾛红尘,做最简单的⾃⼰。简单让⼈快乐,快乐的⼈,都是因为简单。⼼豁达,坦然,不存勾⼼⽃⾓。从容⾯对⼈⽣,做最好的⾃⼰,巧笑嫣然,你若盛开,蝴蝶⾃来。
那就做⼀朵花吧!优雅绽放,优雅凋落,不带忧伤,只记美好。
这个秋⽇,⼀切都很美,阳光浅浅,云舞苍穹,闲风淡淡。捡拾⼀⽚薄如蝉翼的枯叶,写着季节流转的故事,沉淀着岁⽉的风华。安静的享受⽣命途径上的⼀⼭⼀⽔。
执笔挥墨,耕耘爱的世界,轻声吟唱岁⽉安好,把⼀缕缕醉⼈的情怀,婉约成⼩字⾥的风⽉千⾥,泅成指尖上的浪漫和馨⾹。静⽴于秋光潋滟⾥,赏碧⽔云天,携来闲云⼏⽚,柔风⼏缕,缝进岁⽉的⾹囊⾥,将唯美雅致收藏,醉卧美好时光。
秋,是静美的,是收获的,是满载希望⽽归的季节。秋只因叶落,葳蕤消,花残瘦影,不免总给⼈⼀种⽆边萧瑟。
然⽽秋,也有秋的美。如黄巢《不第后赋菊》诗中有句:待到秋来九⽉⼋,我花开后百花杀。是不是听起来特别霸道有味。
谁说秋实悲凉的,百花残了何妨?我菊正艳艳,⾹影欹满⼭。还有⼀句歌词叫:春游百花,秋有⽉。秋天的⽉,要⽐任何季节都美,都明亮,都让⼈迷恋陶然。
秋有⾚枫把美丽的秋燃烧成通红⽕辣,秋有万千银杏如蝶,秋哪有萧索?秋⼀直很美,你可有发现美的眼睛呢?
每⼀个季节,都有着不同的旖旎。⼈⽣何尝不是如四季,有青春绝艳的花季,也有⽼骥伏枥的暮年。容颜⽼去,青春不复,所有的美好不会消失,⼀直珍藏着。
即便时光变得荒芜,⽽你我⼀直永如初见,彼此温柔以待。⾛进⼗⽉,蓦然回⾸,你我都在,惟愿光阴路上,且⾏且惜,寂静相伴,⽆悔⼀⽣。
红尘紫陌,有轰轰烈烈的昨⽇,也有平淡如⽔的今天。在⽣活平平仄仄的韵脚中,⼀直都泛着故事的清⾹,我看到每⼀⼨的光阴都落在我的宣纸上,跌进每⼀个⽅⽅正正的⼩楷⾥,沉⾹、迷醉。
秋光静好,窗外阳光和细微的风都好,我也尚好。不去向秋寒暄,只愿坐在⼗⽉的门扉,写⼀阙清丽的⼩诗,送给秋天;在⼀杯⾹茗⾥欣然,读⼀抹秋意阑珊,依着深秋,细嗅桂花的⾹馥,赏她们的淡定从容地绽放。
听风穿过幽幽长廊,在平淡简约的⼈⽣中,把⽇⼦过成云卷云舒,⾏云流⽔的模样,过成⼀幅画,⼀⾸诗。有你,有我,有爱,有暖,就好。在安静恬淡的时光⾥,勾勒我们最美的今天和明天。
醉⼀帘秋之幽梦,写⼀⾏⼩字,念⼀个远⽅,痴⼀⽣眷恋。⼀记流年,⼀⼨相思。不许海誓⼭盟,只许你在,我就在。你是我前世今⽣的爱,是刻在⼼头的⼀枚朱砂。
任由尘世千般云烟散尽,任由风沙凝固成沙漠的墙,你依然是我⽣命的风景。
⼈⽣苦短,且⾏且珍惜。⼗⽉如诗,就让我独醉其中吧!⾏⾛红尘,做最简单的⾃⼰。简单让⼈快乐,快乐的⼈,都是因为简单。⼼豁达,坦然,不存勾⼼⽃⾓。从容⾯对⼈⽣,做最好的⾃⼰,巧笑嫣然,你若盛开,蝴蝶⾃来。
那就做⼀朵花吧!优雅绽放,优雅凋落,不带忧伤,只记美好。
这个秋⽇,⼀切都很美,阳光浅浅,云舞苍穹,闲风淡淡。捡拾⼀⽚薄如蝉翼的枯叶,写着季节流转的故事,沉淀着岁⽉的风华。安静的享受⽣命途径上的⼀⼭⼀⽔。
执笔挥墨,耕耘爱的世界,轻声吟唱岁⽉安好,把⼀缕缕醉⼈的情怀,婉约成⼩字⾥的风⽉千⾥,泅成指尖上的浪漫和馨⾹。静⽴于秋光潋滟⾥,赏碧⽔云天,携来闲云⼏⽚,柔风⼏缕,缝进岁⽉的⾹囊⾥,将唯美雅致收藏,醉卧美好时光。
秋,是静美的,是收获的,是满载希望⽽归的季节。秋只因叶落,葳蕤消,花残瘦影,不免总给⼈⼀种⽆边萧瑟。
然⽽秋,也有秋的美。如黄巢《不第后赋菊》诗中有句:待到秋来九⽉⼋,我花开后百花杀。是不是听起来特别霸道有味。
谁说秋实悲凉的,百花残了何妨?我菊正艳艳,⾹影欹满⼭。还有⼀句歌词叫:春游百花,秋有⽉。
秋天的⽉,要⽐任何季节都美,都明亮,都让⼈迷恋陶然。
秋有⾚枫把美丽的秋燃烧成通红⽕辣,秋有万千银杏如蝶,秋哪有萧索?秋⼀直很美,你可有发现美的眼睛呢?
每⼀个季节,都有着不同的旖旎。⼈⽣何尝不是如四季,有青春绝艳的花季,也有⽼骥伏枥的暮年。容颜⽼去,青春不复,所有的美好不会消失,⼀直珍藏着。
即便时光变得荒芜,⽽你我⼀直永如初见,彼此温柔以待。⾛进⼗⽉,蓦然回⾸,你我都在,惟愿光阴路上,且⾏且惜,寂静相伴,⽆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