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讲师
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须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本专业(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本专业(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教学方法,独立开设一门以上专业或基础课程,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教学改革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具有比较丰富的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组织能力,了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培养指导助理讲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
河北省职改办职称查询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各级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可参照执行。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身心健康,教风端正,勇于创新。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期间参加企业实践、接受继续教育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五)取得讲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六)具备硕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教满4年;或者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
(七)专业课教师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资格或省级初级“双师型”教师证书。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教学教研能力,能够自觉运用教学新理念和
新技术,不断提高一体化教学水平,取得助理讲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一)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的管理工作,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较好地完成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二)独立讲授1门以上基础或专业课程。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0课时,兼任教学工作的管理人员年均教学工作量(含听课、评课、实习指导)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能够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
(三)承担或参加科技开发、教研活动,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
(四)带领学生参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设计、社会调查,每年一期以上。能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学生基本功训练,效果良好。
(五)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的管理工作,担任过班主任或参与学生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
(六)专业课教师有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3个月以上,并形成有一定见解的专业实践报告。
(七)文化课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每年1期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一)-(八)条中至少两条,(九)-(十一)条中至少一条:
(一)教学效果显著,有1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主讲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1次以上或获得校级教学比赛三等奖以上。
(二)参与厅(局)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科研项目或企事业单位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并通过成果鉴定或结项验收。
(三)从事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受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四)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全市性(设区市)二等奖或全省性三等奖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五)教学、教研成果获校级二等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及以上。
(六)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全市性(设区市)二等奖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且本人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厅(局)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或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八)学生管理成绩显著,本人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颁发的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或所带班级获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1次以上。
(九)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十)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等职业教材或校本教材2万字以上。
(十一)参与(前5名)市(厅)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参与(前5名)开发正式出版的中等职业教育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参与(前5名)开发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等优质教学资源被纳入省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库。
五、附则
(一)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对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后,在助理讲师岗位任教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2年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后,在助理讲师岗位任教满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4年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掌握;对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取得助理讲师职称后,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4年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掌握。
(三)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省(部)级奖励包括:省(部)级奖励包括:省(部)科学技术奖、省(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含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省(部)教学成果奖。市(厅)级奖励包括: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不重复计算,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获奖须附奖励证书或奖励文件。全国性教学比赛、技能竞赛是指人社部、教育部组织的比赛。全省性教学比赛、技能竞赛是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的比赛。
(四)课题是指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发布立项的研究课题,代表着专业(学科)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按照课题立项来源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课题。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含省社科规划办确认课题)不予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项目“主持”指排名第一,是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者,并承担其中重要工作。课题须附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和鉴定证书、结项材料。
(五)学年“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在每学年末(或连续两个学期)通过学生、同行、督导评教等方式,对任课教师一年来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优秀比例应控制在10%-20%,学校公示并出具红头文件。学校综合类教学比赛指学校组织的教师说课赛、教师基本功大赛等教学综合业务比赛。
(六)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指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出版的具有统一的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著作
指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出版的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国内核心学术期刊范围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七)本条件是单位推荐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各单位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细化评价指标,优化评审办法,突出实绩和贡献,并积极推行代表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