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理学院2018年职称推荐办法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省《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教政法〔2017〕43号)、《二〇一七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冀职改办字〔2017〕26号)、《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河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北工大〔2017〕382号)等文件精神,经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
申报晋升或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按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参照《河北工业大学理学院2018年职称量化计分办法(教学为主型)》(见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理学院2018年职称量化计分办法(教学科研型)》(见附件2)、《河北工业大学理学院2018年职称量化计分办法(科研为主型)》(见附件3),如实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理学院2018年职称量化表》和《河北工业大学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二、资格审查
由职称推荐小组推荐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
河北省职改办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河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北工大〔2017〕382号)、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核查后,将结果报学院职称推荐小组并进行公示。
三、推荐程序
(一)日常表现打分。成立职称申报人员日常工作表现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职称申报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考核,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介绍申报人日常工作表现(具体内容: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按照系、院的相关要求积极承担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然后由考核小组成员打分(其中职业道德满分2分,其他日常工作表现满分8分),将平均分数计入申报人职称《量化表》“日常表现”一栏。
(二)答辩环节。要求对申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综合检查、评价。答辩环节评委的组成方案由理学院职称推荐小组确定。申报人员个人陈述5分钟,答辩10分钟。答辩环节满分30分,评分细
则见附件5。
答辩环节是对教师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考察,而非对现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考察。
(三)推荐排序。申报者最终得分=《量化表》得分(满分100)*70%+答辩环节得分(满分30)。
各申报类型分别排序,排序原则:1、以标准分高低排序。2、若标准分相同,按附加分高低排序。
各申报类型指标分配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情况和学院发展需要由职称推荐小组商定。
河北省职改办职称查询(四)公示环节。公示无异议,被推荐人员如实填写《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职称评审量化表》, 《河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五)结果上报。推荐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的推荐排名情况一览表与职称推荐工作总结、推荐人员《量化表》及《一览表》经组长签字后报送人事处。
四、其他说明
1、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2、申报人员科研业绩最终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认定;教学业绩最终由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认定;教研论
文由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
3、40周岁及以下教师申报科研为主型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至少有3个月及以上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研究或学习的经历。
4、40周岁及以下教师申报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至少有1年担任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班导师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本部分由学院党委认定。
5、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在满足学校相关文件的必要条件时,任现职以来须满足本推荐办法的相关条件。
6、本办法仅限定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