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学术学位点)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标准 | 评估结果 | ||
A | B | C | |||
1目标与标准 (15%) | 1.1培养目标 | 有明确的学科发展规划与目标。有明确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准确。 | |||
1.2学位标准 | 本学位点有具体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且不低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基本要求。 | ||||
2基本条件 (35%) | 2.1培养方向 | 有不少于2个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 | |||
2.2师资队伍 | |||||
学科带头人(年龄、学历/学位、职称)业绩水平较高,在本专业学术领域应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 |||||
2.3科学研究 | 近五年科研成果(论文、专利、专著、教材) | ||||
承担科研项目情况,且有省部级以上项目 | |||||
社会认可度较高,有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成果 | |||||
2.4教学科研支撑 | 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及有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情况 | ||||
本学位点可依托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工程中心情况 | |||||
国内外图书/网络资源能满足培养研究生的需要 | |||||
2.5奖助体系 | 本学位点研究生奖助制度健全,措施有力,达到一定的覆盖面。 | ||||
3人才培养 (45%) | 3.1招生选拔 | 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 |||
第一志愿报考情况 | |||||
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 | |||||
生源质量较好,有省级重点及以上高校生源 | |||||
有具体的提高生源质量的措施 | |||||
3.2课程教学 | 本学位点开设的各类专业性课程符合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要求,有一定数量高水平课程。 | ||||
专业课程主讲教师职称、学历情况符合规定 | |||||
教学过程规范,教学方式灵活、有创新,教学效果好。 | |||||
有教学质量保障、监督和完善的持续改进教学质量的管理措施措施,近年来在教学督导中无明显不规范情况 | |||||
3.3导师指导 | 具有比较完备的导师培训和考核、评价的机制 | ||||
研究生对导师指导情况的满意度较高 | |||||
3.4学术训练 (或实践教学) | 实践教学、学术训练管理制度完善 | ||||
配备专业人员指导实践教学和学术训练 | |||||
有一定数量的用于研究生学术训练、实践教学的场地、设施和相对固定的实践、实习基地。 | |||||
有实践教学经费保障 | |||||
研究生承担研究课题及参与助教、助研情况 | |||||
3.5学术交流 | 主办或参加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情况 | ||||
教师和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情况 | |||||
3.6分流淘汰 | 有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淘汰的制度措施 | ||||
3.7论文质量 | 获得自治区级、校级及其他优秀学位论文情况 | ||||
学位论文抽查盲审通过率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不合格情况 | |||||
3.8学风教育 | 定期开展本学位点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有学术不端行为防范及处罚的措施 | ||||
3.9管理服务 | 有关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健全 | ||||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有专职或相对稳定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教学秘书、辅导员) | |||||
研究生对管理及服务的满意度较高 | |||||
3.10就业发展 | 研究生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及就业率情况,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及用人单位的意见反馈 | ||||
4 特与创新 (5%) | 4.1 学科特 | 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具有民族性、地域性特点。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
4.2 创新举措 | 在研究生教学、培养及管理中有创新举措。 | ||||
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