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中考体育测试项目及分值
  2015年1月5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印发了《天津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工作实施意见》,就做好2015年天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其中,2015年天津中考体育的测试项目及分值如下:
  体育测试的项目与分值体育测试项目共三项。三个测试项目分值均为4分,三项累计为12分。
  男生:  必测项目:1000米跑
  限选项目:
  第一项(三选一):50米跑、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
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引体向上
2015年天津中考体育的成绩评定办法
 2015天津中考体育测试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测试的方式,其标准和测试方法按照《天津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项目及测试操作方法》的标准执行,并依据《天津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评定标准》评定成绩。
1.凡正常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根据评定标准按考生实测情况评定成绩。
2.在七至九年级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参加市教委、市教委与市育局联合举办的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竞赛, 在市教委规定的免试项目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不足8支参赛队或8人参赛的比赛项目,以秩序册规程规定的录取名次为准)的主力运动员,可 免于参加体育测试,并按满分12分计算。
从2016年起,体育获奖者不再享受免试政策,均须报名参加体育测试。
3.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的考生,可申请免试,经审核认定的考生,可免于参加体育测试,并按满分12分计算。
4.因严重伤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试。由区县中招办按照该生体育课、每
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考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之和记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纳入初中毕业升学成绩总分。
5.过于肥胖(或患病)不适于参加体育测试长跑项目的考生,可申请该项目免试。该项目成绩按必测项目成绩满分的20%,即0.8分计算。
6.在体育测试过程中,因突发伤病中途退出测试或因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测试时间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测试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不再继续参加该项测试。其成绩,必测项目按0.8分计算,限选项目按0.5分计算。
7.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升学体育测试,可申请免试。其成绩按0分计算。
8.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且非七年级第一学期转入我市就读的考生及现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考生,须参加我市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体 育统一测试。2015年必测项目(一项)分值为12分,限选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9分,考生实测成绩按以上分值转换后计入升学总分。
9.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和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的平时成绩,按照体育考试分值
的规定纳入考生升学总分,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其他科目成绩一并由我办公布。
2015年天津中考体育政策解读
2015年天津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为30分。体育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满分18分)和体育统一测试成绩(满分12分)构成。平时成绩由体育课成绩(满分7.5分)、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成绩(满分2.5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满分8分)三部分构成。
体育统一测试内容分为必测项和限选项,共计三项,内容和分值如下:
(一)普通学生的成绩评定。
在体育统一测试中,因突发伤病中途退出测试或因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测试时间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测试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不再继续参加该项测试,其成绩,必测项按0.8分计算,限选项按0.5分计算。
(二)免试学生的成绩评定。
1.伤残学生免试。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和因严重伤病而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
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可申请免试,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与审批。
2015年残疾学生(有残疾证)办理免试后,体育考试成绩以满分30分记入升学总成绩;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及不能参加平时和体育统一测试的学生,办理免试后按体育考试成绩满分的60%,即18分记入升学总成绩。
2.体育获奖免统一测试。2012级学生在七至九年级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 名的运动员;参加市教委、市教委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竞赛,在市教委规定的免试项目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不足8支参赛 队或8人参赛的比赛项目,以秩序册规程规定的录取名次为准)的主力运动员,可免于参加体育统一测试,并按满分12分计算。从201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 生不再享受体育获奖免试政策,均须报名参加体育统一测试。
3.其它相关免试的成绩评定。过于肥胖或患病不适于参加体育统一测试长跑项目的学生,可由学校根据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申请办理该项目免试。经批准后,该项成绩按必测项目成绩满分的20%,即0.8分计算。
(三)在外省市就读的天津户籍(含篮印户籍)学生的成绩评定。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非七年级第一学期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其体育统一测试成绩评定为其体育考试成绩。2015年必测项(一项)分值为12分,限选项(两项)每项分值为9分,学生实测成绩按以上分值转换后计入升学总分。
2015年天津中考体育成绩评定标准表
  2015天津中考体育测试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测试的方式,其标准和测试方法按照《天津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项目及测试操作方法》的标准执行,并依据《天津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评定标准》评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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