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度中专和中小学教师
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评审教师职务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申报评审中专、中学教师高、中级职务需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
1、《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双面打印,原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教师资格证免考是真的吗份(A4纸型双面打印,原件);《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11(A3纸双面打印);(中级一览表继续使用省人事部门表样,可用市人事部门下发的软件打印)。
填报上述表格中,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综合奖励教学工作获奖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活动获奖承担的教科研项目和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等,按以下要求填写
综合获奖证书。县级以上政府及其人社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奖项证书。如“优秀教师”等。单项获奖、未经人事部门批准的系统内部表彰,以及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奖励不予受理(另有规定的除外)。限三件。
教学工作获奖证书,限三件。
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活动获奖证书,限三件。
承担的教科研项目和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限三件。教科研项目情况及科研获奖需提交课题立项、结题报告和获奖证书。论文、著作及作品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的刊物、书籍原件,由呈报部门负责查伪。拒收非法刊物。(申报人的教学心得、经验体会,虽未正式发表也可提交,由学校查证后在本篇文稿上盖章,证明为申报人员本人撰写,《申报表》中要注明“未发表”字样。)
在《评审表》中填写,但未提交的佐证材料,由呈报单位负责查伪。
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材料审收时严禁除申报人外任何人增删申报材料任何内容,否则拒收申报材料。表格中填写的获奖、科研项目、论文、著作的名称、位次和顺序等必须和提供佐证材料一致。对填写位次和顺序不相符的,按弄虚作假对申报人进行处理;对填写名称有误的,材料收审时将不再允许修改,是否作为评审依据由评委会专家掌握。
从事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工作,未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其《评审表》、《一览表》中严禁虚假填写课堂教学工作量,其工作情况及成绩可在《评审表》“个人总结”和“学校推荐意见”栏中及《一览表》“任现职以来完成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栏中体现。表中涉及授课情况须加盖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没有教务部门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教案情况需校长审查签章。
《评审表》中“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可由县以上教育部门查阅人事档案后出具证明,并复印有当事人情况的档案页码(本页码上加盖教育局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章,由负责人签字)。对于取得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后学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在取得该学历后继续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后方可申报(时间计算截止到201112月底)
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首期聘书(原件)或学校(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申报相应高级职务其聘任时间必须满5年;申报相应中级职务其聘任时间必须满4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1112月底)。
5、申报中专高级讲师和讲师职务须提交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2007年以前的外语考试证书,请注意核对有效期。外语证书丢失的,须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具证明,其他机构出具证明无效。
6、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件,成绩单不受理)。符合免试的需提供《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试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其中属免试部分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模块证明、考试科目的合格证同时上报,并仔细甄别专业模块与通用模块的不同要求。
计算机证书丢失的,须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出具证明,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
72010-2011学年度下学期教案(2011年上半年,一般为手写,如集体备课,可提交本人使用的打印稿,在备课本扉页注明“集体备课”字样。教案封面注明县区及工作单位、姓名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报送范围为申报高、中级教师职务(含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中小学教师(不含各级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人员)。
申报中学教师职务资格的一线教师,须提交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及学校出具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表》各一份(原件)。展示课教案(原件)可以上交申报人员的备课本,也可以是由申报人员本人按与实际使用教案完全一致的要求重新抄写的;教案须由专家、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为展示课实际使用的教案。
教研室等人员,继续按去年的要求提交个人典范教案。典范教案必须手写,不能打印,按各学段、各学科典范教案的要求和规定提交,详见附表。
8、《“六公开”监督卡》1份。
9、改系列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10、《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11、任现职以来(最多不超过5)的年度考核表或《年度考核等次手册》(原件)。
12、综合奖励、教学工作获奖、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活动获奖、承担的科研项目和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等均限提交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三件(最多12件,均为原件)
13、破格申报按《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印发)中有关论文、论著和科研等规定的要求呈报材料。对破格申报的,须由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一份,由市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核准并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1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5、专业考试合格证(原件,申报中级职务提交)。
16、专家委员会推荐表1份。
17、统一使用《山东省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软件》报送申报人员数据和《申报人员汇总表》(均由系统生成),《申报人员汇总表》须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三、《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
为方便中专、中小学教师准确无误地填写职称评审表,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中所有栏目逐一说明。
1、封面
单位:规范填写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名称。要求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特别要注意本表要求加盖公章的不同栏目中,使用公章务必前后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姓名:规范填写申报人姓名。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尤其要检查姓名中同音字。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任教学科:基础教育学段学科填写统一规范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幼儿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初中英语”等,不得填写“高中外语”、“初中外语”等。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等教师,直接填写所任学科名称,如“语文”、“英语”、“农学”、“建筑工程”等。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技校职务任职资格: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
填表时间:用阿拉伯数字。注意不要漏填。
2、第一页
姓名:同封面填写要求。
性别:注意不要填错,并要注意与身份证所示的性别一致。
出生年月:填写到月份,注意与身份证所示出生年月一致。如确实有不一致的情况,另加说明。
民族:按一般的填表规范填写。
籍贯:按一般的填表规范填写。
政治面貌:按一般的填表规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