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内容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总体要求,针对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内容》(2022年8月试行)。
第一条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补充内容的依据是《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5年1月修订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班主任及班级自定的加减分规定均属于无效条款;
第二条 各班学生所获加分与所罚扣分应该在全班进行公示(至少一天),无异议后确认加分,各项扣分项按学校文件严格扣分。
第三条 本补充内容从2022年8月起试行,解释权归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一、德育成绩测评
(一)德育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德育成绩测评分=基本分+加分-扣分,基本分为70分。
(二)加分情况
1.《办法》第九条(一)的补充内容
注:在评先选优、团内评优获奖加分情况:
三好学生、优秀团员
、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干部、优秀团干部、五四青年奖章、青年好网民、五四青年标兵、向上向善好青年、自强之星、军训先进个人
书香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活力团支部(注:集体奖状折半加分)
省级
8
8
州、市、县级
6
6
校级
4
4
院级
2
2
注:参加各类培训所获表彰一律不加分(例:优秀学员、XXX结业证书);各级学生组织内部自行给予的表彰奖励不予加分(例:优秀组织者、优秀志愿者等)。
2.《办法》第九条(四)的补充内容
校级学生会
校级学生社团
院党组织
院级学生会团委
班委
主席团
6
社团部主席团
6
党支部委员
6
主席
7
班长
5
干部团
5
社团部干部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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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团委副书记
7
团支书
4
社团部干事
2
团委委员
6
干事
2
社团会长
5
副主席
6
学习委员
4
社团副会长
4
干部
5
其他班委
3
社团干部
2
干事
3
社团干事
不加分
注:舍长不加分;若有担任两项或两项以上的职务,则先以最高分职务加分,其余职务以折半累加形式加分,若一人担任其他班委中多个职务的只按最高项加分。
3.《办法》第九条(五)的补充内容
党员示范宿舍舍长加6分、其余成员加5分。绿小屋舍长加6分,其他成员加5分。
4.《办法》第九条(六)的补充内容
青年大学习积分加分如下
年级
积分
加分
大一(上学期)
1500分及其以上
2
大一(下学期)
2500分及其以上
2
大二(上学期)
3500分及其以上
2
大二(下学期)
4500分及其以上
2
大三(上学期)
5500分及其以上
2
大三(下学期)
6500分及其以上
2
大四(上学期)
7500分及其以上
2
全院青年大学习学期积分增长最大的前10名
3
注:青年大学习加分必须出具加分截图,由班级评议小组核实无误签字后方有效;若均符合以上两点,只以最高项进行加分,不可重复累加;专升本班级年级视为大三。
(三)扣分情况
《办法》第十条(六)的补充内容
1.班级执勤扣分如下: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集体,班级每人扣1分,未出勤的个人加倍扣分(特殊情况除外)。
2.对于报名但未参加活动的学生(请假、或有特殊情况除外)院级比赛每人每次扣1分,校级比赛每人每次扣2分。(由每学期团委学生会出具相关人员名单)
3.做出有损学院荣誉、不认真开展活动的同学视情节严重,每人每次扣1-2分,班级加倍扣分。(例:执勤班级在执勤期间不按要求认真履行执勤义务)。
4.不认真履职、不作为的班委、学生干部、干事扣2分(按一学期综合来看)。
5.受学院2次以上违纪处分的个人,每多一次扣5分(例:不尊重老师及活动负责人,青年大学习等给予学院处分)。
二、体育成绩测评
(一)体育基本分的确定
体育考试成绩
体育基本分
90分及以上
80
80-89
70
70-79
65
60-69
60
59及以
50
免考
60
无体育课班级学生(大三、大四的学生)已达到体育锻炼标准者
70
未达到体育锻炼标准者
50
(二)加分情况
《办法》第十五条的补充内容
1.参加运动会、迎新杯、雁塔杯、体育文化周等代表学院参赛的体育赛事中的教练共五名,学院每上学期初进行聘任选拔,担任满半年,工作表现良好,学期末可凭聘书进行加分,加五分,若未覆行职责,则收回聘书,取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