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教师继续教育每位教师必须参加么?
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明确指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另2013年8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 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每个注册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必须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未完成的将暂缓注册。规定中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问:如何取得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实行“培训合格”、“考核合格”双达标制,达标后的教师方可审验获取《继续教育证书》。“培训合格”: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照规定每五年周期内必须完成360学时岗位培训且成绩合格。“考核合格”: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照规定每五年周期内必须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培训考核和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且成绩合格。
问: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有有效期么?怎么计算的?
答: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有有效期。它的有效期是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的五年周期计算,例如:“四五”周期的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有效期为2009年至2013年,“五五周期”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有效期2014年至2018年,而不是按照老师个人持证时间计算五年时间。
问:继续教育中专业理论培训考核和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全体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吗?那些人员可以免考?
答:(1)专业理论培训考核免考范围:男教师年龄满50周岁(含)、女教师满45周岁(含)以上者;受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的全国优秀教师及自治区认定的特级教师;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可予免考的人员。
(2)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免考范围:年龄满45周岁(含)以上者。但免考教师须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问:乌鲁木齐市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必须参加那些培训?
答:本周期2014年至2018年,每位教师必须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60学时,校(园)本培训不少于90学时,其它培训不少于110学时,包括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50学时)和地域特课程培训(60学时)。
问:参加职大教师培训学院或新师大等学院承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就可以获得继续教育证书吗?不能。职大教师培训学院或新师大等学院承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只是教师继续教育中的集中培训160课时。教师资格证免考是真的吗
问: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什么情况能免于参加继续教育?
答:1.教师参加与任职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高一层学历、第二学历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者视为本周期继续教育培训合格。未取得毕业证书者不予认定。2.凡参加“国培计划”置换脱产研修、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一学期及以上骨干教师全脱产培训、少数民族双语教师一年期以上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者视为本周期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以上视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还必须通过“考
核合格”: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照规定每五年周期内必须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培训考核和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且成绩合格。
另,凡参加市、区(县)级两周以上的骨干教师脱产培训、市级教师培训者的培训且培训合格者记入集中培训160学时培训。担任“国培计划”、“区培计划”项目、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授课任务不少于40学时的学前和中小学一线骨干教师培训者,视为完成本周期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学时,即集中培训160学时。也就是常说的职大教师培训学院举办的继续教育集中培训。
问:哪些培训可以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答:由市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其它相关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需纳入继续教育管理的,必须履行继续教育培训审核和备案手续,其课时由市级教师继续教育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问:每年计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都有哪些?
答:国家级:“国培计划”的各类培训项目;自治区级:“区培计划”的各类项目;市级:市级骨干培训各类项目;区县级:区县级的各类地域特培训项目;校级:校本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