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9.06.20
【文 号】教发〔2019〕5号
【施行日期】2019.06.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发〔2019〕5号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部署,教育部联合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并经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协同配合,认真推进落实。
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
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推动教育持续扩大开放、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发展活力、提升服务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统筹国内国际发展大局,以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自由贸易港为契机,下好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先手棋,支持海南勇担教育现代化区域创新试验的时代重任,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打造新时代中国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教育改革开放主动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党执政的思想基础。
  2.坚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新形势,适应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自由贸易港新要求,积极主动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吸纳、聚集、培育全球一流教育资源,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教育新航标。
  3.坚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立足海南独特区位优势,对标“三区一中心”定位,优先布局教育事业,超前培养各类急需人才,全面提升海南在国家战略格局和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更高远的历史站位、更宽广的国际视野、更深邃的战略眼光谋划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建立现代教育体系。
海南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  5.坚持统筹协调布局。兼顾区域城乡教育协作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国际国内教育联动发展,形成全方位、深层次教育改革开放新格局。
  (三)建设目标
  推动海南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把海南建设成为中国特社会主义教育开放发展、创新发展的生动范例。
  ——2020年,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教育现代化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工程全面启动,省内教育短板加快补齐,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具有海南特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2025年,教育体制机制更具活力,对外开放呈现新局面,教育现代化进入较高水平,教育改革试验平台和对外开放窗口作用日益彰显,教育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各项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匹配的人力资源开发新高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35年,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具有中国特的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国际化水平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新业态蓬勃发展,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全面建成。
  二、深化教育对外开放
  (一)创建国际教育创新岛。建立国家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健全开放办学新机制,稳步推进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支持一流高校到海南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建立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部省联合审批机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试点设立国际高中和国际幼儿园,实施国际教育。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试点工科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独立办学,探索高水平企业在海南独资办学。支持海南设立独立法人的医学健康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
  (二)打造“留学海南”品牌。在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前提下,支持海南创新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模式,适度增加留学生数量,优化生源结构,提高学历留学生比例,完善学习生活的配套服务体系,打造“留学海南”品牌学校。加快建设一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吸引侨民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到海南接受基础教育。支持在海南开展面向外籍人员和海外华侨华人的高端家政、旅游管理等职业培训。(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移民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三)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教育新航标。设立国家级人文交流南方中心和一批汉语国
际推广基地。支持海南设立博鳌国际教育创新论坛,建设“一带一路”教育博物馆,成立“一带一路”国际教育联盟。支持海南拓展与国际组织和国际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国际组织、国际教育机构、国际大型教育类企业在海南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研究中心等。办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系学校网络国际中心。(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外交部)
  (四)实施教育人才引智计划。支持海南实施“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工程和“银龄讲学计划”,探索设立教育人才“候鸟”工作站。鼓励内地学校教师、教育管理人才等按规定在海南兼职兼薪、按劳取酬。支持高水平退休人员在海南从事教育工作,享受与所在海南单位同类同级在职人员同等权利和待遇。支持海南形成人才招聘常态化工作机制,吸引国内优秀毕业生、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到海南就业创业。鼓励在中国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和外籍教育人才在海南安家落户、永久居留。(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国家移民局、审计署)
  三、推进科教产协同发展
  (一)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发展的高等教育集。建立高等教育创新联合体,支持境内外一
流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海洋、热带农业(种业)、大健康、旅游、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在海南布局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实验室或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中心等,共享教学科研资源、共同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招生计划单独安排。支持海南增加大型系列研究设施投入力度。支持高校参与航天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国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等国家重大科研平台建设。(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二)搭建区域教育协同发展平台。支持海南高校在海洋科学、作物学等重点领域加强与长三角区域高校的交流合作。鼓励海南依托泛珠三角区域教育合作机制,为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区建设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支持海南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合作。支持海南加强与台湾地区教育互动交流。(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三)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作物学等一流学科,统筹推进热带农业、文化旅游、南海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优势特学科建设。实施海南大学一流
学科创建条件保障工程。支持海南大学依托共建高校提高师资水平,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能力。加快建设部省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海南大学与境内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南海资源利用国家研究中心、国家热带林木种质资源圃。支持培育海南大学建设热带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热带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中国特自由贸易港高端智库。鼓励海南大学以“双聘制”“柔性引进”等方式与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共享人才和科研成果,共建新兴交叉学科和分支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大学、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