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3.03
【字 号】琼教办〔2021〕8号
【施行日期】2021.03.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琼教办〔2021〕8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中学):
  现将《海南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研,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3月3日
 
海南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建设自贸港的关键之年。海南教育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打造新时代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定位,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教育改革开放为根本动力,以不断满足人民众对教育的美好新期待为价值旨归,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奋力谱写海南自贸港教育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一)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厅党委会、厅务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实施2021年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继续办好厅机关“每月一讲座”,综合运用“学习强国”、厅“两微一网”等学习平台,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列入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干部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责任处室:厅机关党委、党委办、行政办、人事处)
  2.深入实施“百年行动”。紧扣建党100周年重大主线,开展全覆盖、全媒体、全方位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教育战线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全面展现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新进展新成就,大力传播弘扬教育正能量、传递教育好声音。围绕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精心策划组织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处室:厅党委办、行政办、自贸办)
  (二)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3.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结合深入实施迎接建党100周年“百
年行动”、“四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精心策划组织抓好全系统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培训、“我为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党旗接力、代代传承”为主题开展党史知识进校园活动,在全省大中小学组织开展党旗接力、红故事演讲等活动,推动广大干部师生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重温红故事、传承红精神”,让红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责任处室:厅党委办、机关党委)
  4.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召开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落实落细《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全省高校创建党建“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做好大学生、高知识体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制定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外资独立办学党建工作举措,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全面理顺中小学党的组织关系,不断消除党建工作“空白点”,培育选树示范性标准化基层党组织,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抓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加强高职院校党建工作。在厅机关、直属单位(学校)常态长效开展“三进三述两整顿”活动,做好厅机关党委换届、“四个一批”年度推选展示工作,推动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责任处室:厅党委办
、机关党委)
  (三)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5.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健全完善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压紧责任链条。召开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开好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健全完善厅党委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责任处室:厅党委办、机关党委)
  6.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聚焦“存量清楚、增量清零、生态清明”目标,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持续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继续抓好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处室:厅党委办、机关党委、行政办)
  (四)锻造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调优配强厅机关、直属单位(学校)领导
班子和干部队伍。持续强化干部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能力水平。落实各项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和关心关爱办法,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责任处室:厅人事处、党委办、机关党委)
  8.加强教育人才工作。贯彻落实全省教育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引育并举、双轮驱动”,以深入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为牵引,一体化推进“教育领域‘银发精英’引智计划”“‘智回海南’海外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十万学子返乡留乡创新创业计划(2020-2023)”等教育人才专项。(责任处室:厅人事处、党委办、基教处、职教处、高教处、国际处)
  (五)切实维护政治安全
  9.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持续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坚决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健全完善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的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出台我省中小学、中职、高等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管理体系。
做好2021年地方课程教材申报及审查工作,继续做好教材使用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处室:厅党委办、国际处、高教处、职成教处、基教处)
  10.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的海南教育风险防控体系,做好教育领域重大改革事项的风险评估和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防范“灰犀牛”或“黑天鹅”事件。深入开展国防和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处室:厅党委办、安全处)
  (六)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和工青妇工作
  11.加强老干部和工青妇工作。理顺健全省教育工会领导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系统职工建功立业体系,加大实施“教师关爱工程”。举办全省教育系统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深化“中国美·劳动美”主题教育。围绕建党100周年,发挥全系统“五老”优势,组织开展好关心下一代系列品牌活动。(责任处室:厅老干处、机关党委、机关团委、关工委,省教育工会)
海南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七)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12.大力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督导高校台账式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推进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8个思政工作特项目。新建4所“三全育人”试点高校、5个“三全育人”试点院(系)。(责任处室:厅党委办、高教处)
  13.培育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平台。实施深化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进建设“全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等5个思想政治平台。(责任处室:厅党委办、高教处)
  14.提升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能力水平。探索构建新时代高校专职辅导员职业发展体系和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全员轮训计划”等系列能力素质提升计划。(责任处室:厅党委办)
  15.构建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成立海南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全省大中小学思政工作的统筹指导。抓好我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落实,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加强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思政课程建设。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加强学校团建队建工作。召开全省
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指导各地各校“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健全完善“红人文、绿生态、蓝海洋”的海南特德育体系。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持续开展“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开学第一课”“青年红筑梦之旅”“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加强大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入推进社会文明大行动、文明校园、文明诚信教育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处室:厅党委办、高教处、职成教处、基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