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和《汕头大学关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汕大发[2014]10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于2015年始开展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审核制改革,现制订相关管理、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
(二)各学院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本院博士生的“申请-审核”工作。各招生学院根据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审核方案。
(三)各博士招生学科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申请人选择的
导师必须参加)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审核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工作。审核工作小组在审核前,应组织参与审核的教师熟悉审核工作的基本规范,掌握招生政策,增强审核教师的责任感。对考生进行审核时,要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审核标准,保证审核质量。
二、招生计划
凡列入当年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专业均可按照当年博士招生指标,通过“申请审核制选拔的方式,招收博士生。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限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水平较高。
四、申请材料
(一)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
(二)《汕头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式2份;
(三)推荐书。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四)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五)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论文评阅书、答辨决议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入学时补交);
(九)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十)《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十一)2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材料由各招生院所负责审查。申请人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材料原件,各单位审查后须在相应材料上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院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章。
五、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者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寄交各学院招生秘书转所报考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向其所在学科审核工作小组推荐。
(二)审核工作小组在审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报院所招生领导小组复核,并拟定接受申
请者名单。
(三)招生单位领导小组将拟定接受申请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审批。
六、工作原则
(一)充分发挥审核工作小组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
(二)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三)公开、公平、公正。各工作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四)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审核。
(五)各招生领导小组及审核工作小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将加强对各院所“申请审核制工作的管理,并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评估。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将视
具体情节给予暂停“申请审核制招生资格、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对于违背规范的成员,免除其成员资格,暂停其博士生招生资格,并且3年内不得再被聘为领导小组、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对有违纪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七、审核办法
(一)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采取面试和笔试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审核。
(二)审核结束后,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者的审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及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审核内容各单位都应有可以复查的审核记录材料。
(三)审核成绩每科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对在某方面特别优秀的申请者,如审核成绩达不到60分,录取时必须说明情况。
八、审核内容
  (一)专业素质审核
各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设计科学、合理的审核方式,以充分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应用性学科专业还可安排相应形式的实践内容审核,辅助考察申请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素质审核时间每人不少于2个小时,具体内容根据教育部招生专业目录要求,仍然分为业务课1、业务课2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权重自定。
  二)外语水平审核
对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翻译、写作、口语和听力等)进行审核测试,审核时间每人不少于1小时,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权重自定。
(三)综合素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综合素质审核时间每人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
(四)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审核,审核期间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审核总成绩。
九、体检
  申请人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申请人来校参加审核时,须提交本校校医院或其他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十、录取
(一)各招生单位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审核小组审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2020考研出成绩时间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招生学院须将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的申请、审核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三)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十一、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