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0学年捐赠奖学金评选奖项及要求
说明:
(1)捐赠奖学金报送时间:1022
(2)具体名额详见各单位邮件通知(我院有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4名的名额)
一、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标准:本科为中山大学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本科为中山大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本科学校为中山大学
(7)报考中山大学研究生并被录取。
2.评选名额及金额:直博生20名,硕士研究生160名,名额详见各单位通知。
奖励金额直博生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参评单位汇总表》。
二、宏信奖学金
1.评选范围:管理学院和岭南学院的硕士二年级或三年级研究生中的优秀学生。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10%;
(3)前一学年需在当学年内参加导师组织的相关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研究1项以上,并承担部分主要工作(需出具证明)或前一学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4)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评选年度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者;在学术研究中有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行为者;在学术研究中违反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评选年度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记录者;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3.评选名额及金额:管理学院3人,岭南学院3人。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4.报送材料:《宏信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评单位汇总表》。
三、华为奖学金
1.评选范围及条件: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在读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班级综合成绩排名前15,有意愿加入华为的优秀学生优先。
2.评选名额: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2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1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人,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1人,智能工程学院1人,该奖学金进行差额评审,各学院按2:1提供候选人。
3.奖励金额:全校奖励6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4.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参评单位汇总表》、《中山大学华为奖学金提名学生汇总表》
四、深交所奖学金
1.评选范围级名额:
硕士非毕业年级学生: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5名,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4名
博士非毕业年级学生: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1名,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1名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综合素质高;
(2)在校期间必修课成绩优秀,特别是计算机相关学科成绩;本科生综合测评排名前30%以内,研究生根据成绩及科研成果综合考虑,参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
(3)在校期间具备一定的知识应用和研究能力,具有专利、学术论文等研究成果者优先;
(4)市级以上计算机相关领域科技活动获奖者优先,在计算机相关领域内有发明创造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学习期间承担与金融科技有关的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优先。
备注:申报学生的课程成绩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从申报月上一年计(如申报日为2018年03月04日,那么计算时间从2017年03月到2018年03月)。科研成果中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刊登,录用通知等。
2020考研出成绩时间
3.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博士研究生12000元/人。
4.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参评单位汇总表》
五、三星奖学金
1.评选范围:法学院、管理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物医院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硕士二年级研究生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 %以内;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奖励名额及金额:共8人,具体名额详见各单位通知,奖励金额7000元/人。
4.报送材料:《三星奖学金申请表》、《参评单位汇总表》
六、宝钢优秀学生奖(内地学生)
1.评选范围: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哲学系、中山医学院正常学制内研究生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3.奖励名额及金额:研究生2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4.报送材料:《宝钢奖学金申请表》、《参评单位汇总表》
七、医药学奖学金
1.评选范围:药学院、中山医学院、护理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孙逸仙纪念医院、附属第三医院、中山眼科中心、肿瘤防治中心、附属第五医院,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2.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3.奖励名额及金额:全校博士5人,硕士15人,具体名额详见各单位通知。博士每人奖励金额5000元,硕士每人奖励金额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