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12.27
泰安公务员报考条件【字 号】泰政发[2006]87号
【施行日期】2006.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泰政发[2006]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加强基础工程建设,构筑健全完善的保障体系,以重点人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实施“科教兴泰”和“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创新型泰安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到2020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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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主要组织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建设完善科学教育与基础培训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
  (一)促进全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
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以重点人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以及创新意识、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中位居前列。
  (三)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科技馆、社区和农村科普活动场所、城乡科普宣传栏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有长足进展,科普组织网络和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到2010年,市科技馆达到国家《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规定的中型馆标准,新泰、肥城建成小型科技馆;到2015年,宁阳、东平建起小型科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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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职责分工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会同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环保局、市妇联等部门、单位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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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农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科协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泰山林科院、市农科院等部门、单位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劳动保障局、市经贸委、市总工会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单位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单位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科学院等部门、单位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广播电视局、泰山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等部门、单位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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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广播电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单位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协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泰山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由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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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单位的职责是: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单位及时进行沟通,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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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进度安排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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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阶段(2006年-2007年6月):建立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十一五”工作规划;根据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07年7月-2009年):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指导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的具体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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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阶段(2010年):继续推进实施工作;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出2016-2020年目标。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实施《全民科学素
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宏观指导,研究制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市政府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实施纳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定期进行考核奖惩。
  (二)加大投入。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力度,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经费、科普经费和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市财政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根据承担的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要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吸纳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健全队伍。注重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学校
的科学课教师、科技传播媒介的采编人员、科技馆等科普设施的辅导员等专职队伍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以及离退休科技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