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外语考试介绍及免试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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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外语考试介绍及免试条件 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种语言及类别应试。考试分A、B、C三个级别,A级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考试之日起整4年。B级、C级有效期3年。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考试、发证。 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和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外语考试: ⑴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⑵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 ⑶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⑷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 ⑸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 ⑹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⑺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⑻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古文考试;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众文化、表演艺术(杂技艺术表演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古汉语考试; ⑼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 ⑽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⑾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⑿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必须如实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 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 ①上述职称外语免试条件中第⑾条中所说的各种奖励、著作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 ②高校、科研部门符合上述⑴、⑵、⑶、⑹、⑺、⑼、⑽、⑾条的可予以免试。 ③上述第⑶条“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长期”为连续工作20年以上。 ④上述第⑷条“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不含各类中专以上的院校、科研部门和三级医院。 ⑤上述第⑸条“在野外长期”是指任现职后连续工作5年以上。 ⑥上述第⑻条参加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的人员,也可选择外语考试。 ⑦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获得博士学位的免试外语。 ⑵-5、关于职称外语“小语种”和古汉语、医古文统一考试的通知 对尚未纳入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德、法等职称外语“小语种”和古汉语、医古文的考试,由省上统一组织。从1997年起,凡申报与以上“三种考试”有关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语种考试的合格证书。 职称外语“小语种”考试由省教委职改办组织实施,古汉语和医古文的考试工作分别由省文化厅、省卫生厅承担,“三种考试”的《考试大纲》、《辅导教材》也由以上考试组织部门负责编写,经省职改办审查后试行。以上“三种考试”的级别(A级、B级)、范围、题型将参照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办法确定。考试合格者,由省职改办公布名单并发给《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 附件:职称外语免试表 | ||||||||||||
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学位 | ||||||||||||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现有职称 | 申报职称 | |||||||||||||
免试理由 | ||||||||||||||
本人单位审查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市(厅、局)级人事职改 部门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省职改办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备注 | 中级职称外语免试由市(厅、局)级审批; 高级职称外语免试由省职改办审批。 | |||||||||||||
关于2012年度陕西省社会人才工程技术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 ||||||||||||||
作者:zn 来源 :陕西省社会人才职称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关于2012年度陕西省社会人才工程技术系列 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我省社会人才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将2012年度我省社会人才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参评人员及有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 一、评审范围 人事关系在县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并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申报人员按规定填写或打印表格,提供申报材料。 (二)单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将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工作业绩、考试情况等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示,征求众意见。众无意见的,可推荐上报,并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注明公示结论及推荐意见。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 (三)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评议、推荐上报。 三、评审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努力工作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在任职资格评审时,以实际水平、工作实绩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为主要考核依据,并参考学历、资历、业务能力、继续教育、论文著作等,具体规定如下: 陕西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电话(一)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1、学历、资历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含5年,下同)以上;大专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本科毕业后,工作1年以上。申报者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达到并超过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并且获得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奖励。在申报评审中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规定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专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不具备申报专业毕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结业证书);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1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增加2年。经工作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 2、业务能力 能够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在高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3、继续教育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规定的学时。 (二)工程师任职资格 1、学历、资历、任职年限 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后取大专,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后取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④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2、业务能力 基本掌握本专业技术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并能够灵活运用,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专业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经济效益。 3、论文(著作)、工作总结 任现职后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至少一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一部本专业论著。任现职后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4、职称外语 取得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提供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 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 ①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②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 ③在野外长期(任现职后连续5年以上)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 ④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⑤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过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获得博士学位的; ⑥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⑦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⑧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5、计算机应用能力 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 ①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②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③年龄满45周岁者。 6、继续教育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规定的学时。 四、上报材料 (一)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上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委托评审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档案所在地出具并加盖公章,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委托意向等信息。档案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人员不需出具); 3、学历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5、两寸近期红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评审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 6、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培训证、结业证、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申报材料,申报人要认真填写或打印,第2—6项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附封面、目录、封底。封面上注明“申报材料”字样及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工作单位等信息。工作单位对申报人上报材料的真伪做出鉴定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 (二)申报工程师职称上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二十份; 2、委托评审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档案所在地出具并加盖公章,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委托意向等信息。档案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人员不需出具); 3、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明公示内容、时间、公示的结果及单位推荐意见); 4、申报人参加工作时的合格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申报人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报人劳动合同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申报人外语统考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申报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1、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内容:封面、目录和所涉及本人论文的正文部分); 12、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13、申报人两寸近期红背景免冠证件照四张(评审表贴三张,另交一张)。 上述申报材料,申报人要认真填写或打印,2—12项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附封面、目录、封底。封面上注明“申报材料”字样及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工作单位等信息。工作单位对申报人上报材料的真伪做出鉴定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 五、有关要求 (一)评审所需材料按照顺序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 (二)申报表格用蓝黑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所有申报表格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 (三)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审资格; (四)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取得现职资格以前的材料不需提供。 (五)社会人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推荐工作,要严格标准、坚持条件,确保评审质量。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址、费用 (一)报送时间:2012年9月3日—9月28日(工作日受理) (二)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三楼职称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审费用: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 初级:100元/人 中级:200元/人 评审文件可登陆v首页-职称评价-政策法规处查询,申报表格在评审文件内容最下方下载 :85261572 85269182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考核登记表 3、评审简表 4、评审材料目录 5、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6、职称外语免试审批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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