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苏人社发[2016]157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6.05.24 
【实施日期】2016.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615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51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2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3日、4日两天。请各市严格按照《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点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其余3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已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1231日。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考组织
  (一)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examfront),请各市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14日至26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28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
请各市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确保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时缴费。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陕西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电话(四)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4.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会同质监局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于71日前将本地区所有报考人员的信息和报名汇总名册、初审合格的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