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陕西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电话∙【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2.05.18
【字 号】陕教〔2022〕24号
【施行日期】2022.05.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构建教师专业成长的激励机制,提高广大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队伍,现就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一线教师及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评选推荐名额
  2022年拟评选省级教学能手100名(其中技工学校35名)左右,参评推荐名额按照各地专任教师规模分配,具体见《2022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各单位推荐的选手中,公共基础课教师占比不超过50%。
  三、评选条件
  推荐参评省级教学能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无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行为记录。